建筑学

专业代码:082801

授予学位:建筑学或者工学学士

学制:4 年

开设院校:229 所

主干学科

建筑学

开设课程

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及原理、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结构与建筑力学、建筑构造。

专业概况

教学实践

包括美术实习、工地实习、建筑测绘实习、建筑认识实习、设计院生产实习,一般安排40周。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工作,并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通才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建筑学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8年5月)序号学校本科合格有效期硕士合格有效期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清华大学2004.5-2011.62004.5-2011.61992.52同济大学2004.5-2011.62004.5-2011.61992.53东南大学2004.5-2011.62004.5-2011.61992.54天津大学2004.5-2011.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受到建筑设计等方画的基本训练,具有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学生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语言综合能力;   2.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以及具有初步的计算机文字、图形、数据的处理能力;   3.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掌握人的生理、心理、行为与建筑环境的关系,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社会文化习俗、法律与法规的基本知识,以及建筑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   4.初步掌握建筑结构及建筑设备体系与建筑的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关系的基本知识,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常用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性能,具有合理选用和一定的综合应用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多工种间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项目前期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的能力,具有建筑美学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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