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北京

重点学科 : 5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118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37 个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也是“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邮政编码100083。

第三条 被我校普通本科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我校设立由书记、校长、有关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我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本着不断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各省生源数量与质量、部属高校区域分布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历年计划安排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好、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于调节各省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线,参照生源情况确定我校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当考生实考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

对于江苏省考生,理工类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文史类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A,A+B+,A+B,AB+,AB。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于浙江上海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我校非英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校后只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作为第一外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请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口语考试,录取时参考英语成绩和口试成绩。

第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具体规定,详见我校2019年相应招生简章。国家专项计划、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港澳台侨联合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均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其它费用。2019年我校学费标准为:地质学、地质学(地质地球物理复合)、地质学(旅游地学)、地球化学专业及少数民族预科班4500元/年,软件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5500元/年,英语专业6000元/年,产品设计专业10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5000元/年。若国家调整2019年收费标准,将执行新的收费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贷、补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并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了“绿色通道”。详见当年招生简章,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实施细则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82323688/82323788 传真:010-82326956

E-mail:zhsh@cugb.edu.cn 微信:地大北京招生办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sh.cugb.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10-82322309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http://zhsh.cugb.edu.cn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深化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试评价和选拔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大力选拔各类优秀人才,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取得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资格(教学司函[2005]140号)。2010年,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一、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异,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

  1、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学等学科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国际环境科研项目比赛中获奖者,或在“第七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优胜奖获得者,或在“全国中小学创新作文大赛”一等奖和特等奖获得者。

  2、发明与创新类: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在某学科领域的专业刊物上正式发表具有独到见解论文的高中毕业生。

  3、语言文学类: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文学作品四篇及以上(除诗歌外,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正式出版著作。

  4、热爱地学类:对地球科学有浓厚兴趣,曾获得地球科学类科普知识竞赛奖励,或在相关专业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或具有地球科学学习潜力、决心长期致力于地球科学研究的高中毕业生。

  5、综合优秀类:高中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能力出众,被授予“省市级优秀学生”或“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来自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生源基地、由生源基地中学校长推荐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来自省级重点中学,高中阶段成绩排名(需区分文理科)位居年级前25%,由校长推荐,综合素质好,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突出特色的优秀毕业生。

  6、抗灾救灾类:鉴于我校学科特点,为激励先进,支援灾区建设,因抗击自然灾害或在救援自然灾害中牺牲的英烈属子女;在抗击自然灾害或在救援自然灾害中表现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子女或学生本人。

  二、报名方式

  我校2010年自主选拔报名以中学直接推荐与学生个人自荐相结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2日-12月22日(以接收邮戳为准,所寄材料恕不退还。)

  2、在线报名:报名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wsbm,考生个人在线填写信息后提交,打印报名表前可以修改相关信息,打印后禁止修改。(中学直接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情况均需通过此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

  3、报名材料:

  a 使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和中学推荐表。

  b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材料复印件。

  c 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作品等复印件。

  d 属省级重点中学或我校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的,需提供校长亲笔推荐信;

  属学生自荐的,需提供学生本人独立撰写的自荐信。

  4、材料寄送:材料一律要求用A4纸张装订,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或亲自送达。

  属省级重点中学或我校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的优秀学生,由所在中学负责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中学推荐表,按照规定填写,签字盖章后连同所推荐学生的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第3点),一并寄送我校。我校恕不接受此类考生个人寄送的材料。

  5、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非邮政特快专递,请务必要求投递公司送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我校生源基地每校可推荐8-10名优秀毕业生,省级重点中学每校可推荐5名优秀毕业生,作为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对象,直接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资格。

  我校将对收集的报名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审查考生的考试资格,并于2009年12月30日起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凡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公示

  所有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将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1月16日,考试时间1月17日。具体测试内容为:

  1、笔试。笔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卷,每科满分50分,共计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面试。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分组面试,并在报名表中明确各组别。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委,根据不同的面试组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满分100分。

  3、心理测试。测试考生心理性格,仅作为参考指标,不计入总成绩,时间为20分钟。

  考试总成绩核算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第5项或第6项的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乘以0.6,面试成绩乘以0.4,两者累加后计总分;符合报考条件第1、2、3、4、5项的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乘以0.4,面试成绩乘以0.6,两者累加后计总分。

  对于在地学类学科领域有独特兴趣和研究专长的学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还将组成地球科学界知名专家学者评审团,对学生安排专门测试。

  自主选拔计划将控制在学校2010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经学校招生网、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录取办法

  凡取得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的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为第一排序志愿)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省级招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省级招办规定填报志愿,体检政审合格,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将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1、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但达到学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录取;

  2、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可在高考总成绩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

  六、监督机制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整个自主选拔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2、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自主选拔录取办法、选拔工作细则、考生入围名单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入选资格。

  七、其他

  1、请中学及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学生及中学提供的申请和推荐材料恕不退还。

  2、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0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将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热线:027-67883304,67883687

  学校短信平台专用号码:02767883333(此号仅用于相关信息的通知,无法提供回复和咨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首批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水平大学。为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提高我校生源质量,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保送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201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选拔招收保送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凡具备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参加保送生的选拔。

  (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 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

  (2)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 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五)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第三条第七款的运动员(即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六)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南昌、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的学习成绩前20%,且在中学经公示符合保送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送录取政策。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凡是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登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填写报名材料。(报名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bsbm)

  2、邮寄资料

  将填写完整后打印出的申请表,连同签章的中学推荐信、近期全身彩色照片1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装订成册(A4纸张)。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2日(以接收邮戳为准),所寄材料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集的报名材料进行整理和审议,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09年12月30日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同时将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说明:所有参加我校保送生选拔的考生,其保送资格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备案的名单为准。

  四、考核与公示

  学校定于2010年1月16日为现场确认报名时间,1月17日进行测试。所有取得考核资格的学生将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与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同步进行。

  1、笔试。笔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卷,每科满分50分,共计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面试。学校将选聘学校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考生的特点进行分组面试,满分100分;

  3、心理测试。测试考生心理性格,仅作为参考指标,不计入总成绩,时间为20分钟。

  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乘以0.6,面试成绩乘以0.4,两者累加后的总分作为其总成绩的方式进行排序,结合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学生名单。保送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2010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拟录学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结束后,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五、录取办法

  凡取得我校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在录取过程中我校将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1、学校将根据考生特点,在保证考生本人专业志愿的前提下帮助考生选择专业。我校地质学基地班、资源勘查工程基地班、水资源与环境工程试验班、地质工程试验班、地质与地球物理试验班等均在可选择范围之内。

  2、学校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选拔推荐部分保送生赴港留学,享受香港李宝椿联合世界书院奖学金(我校2004、2005、2006、2007、2008、2009年分别选送1、1、2、3、1、1名保送生并获得批准)。在港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零用费及医疗保险费将由香港李宝椿联合世界书院全额资助,同时,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为每名学生提供一次性内地香港往返机票。

  3、保送生优先参加学校中外联合办学项目的选拔。

  4、对于入校后表现优异的保送生,将优先享有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的机会。

  六、监督机制

  1、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整个选拔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2、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保送生选拔录取办法、选拔工作细则、考生入围名单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与考生所在中学、招生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考务工作,入围名单同时将在我校招生网和所在中学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七、其他

  1、请中学及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

  2、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有统一的保送生登记表,请填写后一并寄至我校。

  3、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0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将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热线:027-67883304,67883687

  学校短信平台专用号码:02767883333(此号仅用于相关信息的通知,无法提供回复和咨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最早正式建有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大学,同时也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由打击乐团、室内乐团、合唱团、舞蹈团、话剧团、主持人组等团体组成。以上团体不但活跃在校内的艺术舞台上,同时也在北京市乃至全国的艺术活动中为学校争得了多项荣誉。为了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校201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具有较高艺术特长且艺术特长符合我校招生项目要求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1.器乐类8人

  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双排键、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短笛、长笛、萨克斯、单簧管、双簧管、西洋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二胡、扬琴、琵琶、古筝、阮、三弦、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以上乐器均含变形乐器。

  2.舞蹈类4人

  考生须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训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

  3.声乐类6人

  懂乐理,识谱,乐感好,音色纯正,能够担任独唱者优先,五官端正,擅长表演。

  4. 表演及主持类2人

  具有相应的良好艺术修养和水平,五官端正,擅长表演及主持,有相应表演经验者优先考虑。

  以上项目共计招收20名。

  三、报考条件

  对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的选拔考试;对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可自行报名并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的选拔考试。

  四、报名及考试

  1.报名方式:请登录 http://www.cugbyouth.com/填写报名。报名时间:12月5日-1月5日。

  2.资格确认:请考生于网上报名一周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12日。已缴费考生若因自身原因未参加测试,概不退还报名费。

  4.现场报名:具体事宜请参见12月中旬的考试须知。

  5.报名材料: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缴费后,用A4纸打印自动生成《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报名表》报到时提交,请勿提前邮寄。

  6.考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1月下旬或2月上旬,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等相关信息将于12月中下旬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请考生及家长及时查询)

  五、录取办法

  1、确定合格名单。根据该生在我校获得的专业测试成绩,在综合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艺术获奖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合格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进行资格确认,经确认后的合格名单将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我校也将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2、录取原则: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可自愿与我校签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须把我校填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须将我校作为第一个学校填报志愿)方能享受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相应优惠政策,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测试情况等综合因素,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分数及专业志愿,安排在我校相应专业学习,在校期间为大学生艺术团服务。

  六、未尽事宜后续通知。若教育部政策有所调整,将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七、咨 询

  团委办公室 电话:010-82321665 张老师

  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8232109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信息网:http://zhsh.cugb.edu.cn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年艺术特长生测试须知

  一、测试时间、地点

  1、报到、报名时间:

  2010年1月24日 上午8:30——12:30 下午13:00——18:00

  2、报到地点: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术交流中心一层报到处

  3、报到流程:

  (1) 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

  A。报到登记

  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有关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

  B。递交材料

  材料包括:网络自动生成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报名表打印并贴照片后应由中学填写意见并加盖中学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C。领取缴费发票

  D. 领取准考证

  (2) 现场报名

  A. 报到登记,现场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有关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

  B. 递交材料

  材料包括:盖有中学公章的学校意见证明或报考其它高校的报名表(含中学意见及公章)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C。交费、领取发票

  D. 领取准考证

  注:各种材料请留备份,恕不退还。

  4、测试时间:

  器乐类:2010年1月25日、26日

  声乐类、舞蹈类和表演主持类:2010年1月25日

  (具体测试时间在报到时安排)

  5、测试流程:

  候场——核对准考证信息——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再次核对准考证信息——测试

  二、测试费用说明

  测试费用(含报名费)共计100元。

  三、测试内容

  器乐类

  ……自备演奏曲目(中外乐曲均可)

  声乐类

  …… 自备演唱曲目(中外乐曲均可,唱法不限)、视唱

  舞蹈类

  ……基本功、模仿、自备作品展示

  主持、表演类

  ……自备作品展示(以朗诵为主)、即兴表演

  四、注意事项

  ……报到注意事项:

  1、因特殊情况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在1月25日测试规定时间内,到候场区报名、报到。

  2、食宿等自理。

  ……测试注意事项:

  1、准考证系参加考试的唯一凭证,请考生保存好准考证,丢失不予补办,概不退费。

  2、请考生按照准考证时间准时签到候场。如发生测试时间与其它高校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冲突的情况,请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以便合理安排考生行程。

  3、进入考场,请交验盖章的有效准考证,服从现场老师及工作人员的安排。

  4、考生进入考场前,请将伴奏带交与工作人员。(伴奏带仅限磁带或光盘)

  5、考生自备的演奏、演唱及表演作品,不得超过五分钟,测试过程评委可能会根据时间随时叫停。

  6、考生需自带乐器、服装、伴奏带、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学校提供钢琴、民族鼓、马林巴、小军鼓四件乐器,其他乐器请考生自备)

  7、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如需使用伴奏,可自带伴奏员及伴奏带。

  ……查询成绩注意事项:

  请考生于测试结束一周内登录http://www.cugbyouth.com/查询成绩

  ……确认填报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考生成绩单及志愿表传真至我校团委传真010-82322024、82326956(如本省填报志愿时间晚于6月30日,请提前与我校联系)

  五、行车路线(参考)

  北京站

  北京站——地铁2号线——西直门——地铁13号线——五道口——中国地质大学北门(向东步行约10分钟)

  北京站——地铁2号线——西直门——375/438——东门(成府路口南)

  北京西站

  北京西站—— 387 ——索家坟——693——东门(成府路口南)

  北京西站——823——阜成门内——490——东门(成府路口南)

  北京北站

  北京北站—— 375/438 ——东门(成府路口南)

  北京南站

  北京南站——地铁4号线——西直门——地铁13号线——五道口——中国地质大学北门(向东步行约10分钟)

  北京南站——地铁4号线——西直门——375/438——东门(成府路口南)

  首都机场

  首都机场——机场大巴4线——蓟门桥站——375——东门(成府路口南)

  首都机场——机场大巴5线——学院桥站步行至中国地质大学(约3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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