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江西

重点学科 : 4 个

类别 : 综合

硕士点数 : 269 个

隶属 : 综合

博士点数 : 71 个

南昌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培养“既有坚定政治认同、强烈国家意识、勇担社会责任、坚守文化自信、又有健全人格养成、宽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开放创新思维、恪守科学精神、宽广国际视野”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南昌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南昌大学,国标代码为10403,公办院校,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邮编330031。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江西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克州定向);保送生;单考单招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优秀运动员;港澳台侨学生(港澳台侨联招、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ncu.edu.cn)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通过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七条 学校现有前湖主校区、青山湖校区、东湖校区、鄱阳湖校区、抚州校区等5个校区。前湖主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青山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鄱阳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共青城市;抚州校区位于江西省抚州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三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超出1:1比例投档到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十五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六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新疆内地高中班、港澳台侨学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组织对保送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运动训练考生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专业志愿或明确愿意调剂到该专业的考生。

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浙江省、上海市实行高考改革,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上海市考生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后,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

(一)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均要求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科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

2、美术类专业校考省份录取原则:美术类专业(包含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50。

3、美术类专业统考省份录取原则:美术类专业(包含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成绩使用各省统考专业成绩,并要求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合格线。在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50。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校考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75%以上(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舞蹈学专业除广东省外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东省舞蹈学专业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在按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7、表演、表演(茶艺)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65%以上(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80%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70%以上(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90%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省内(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均要求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艺术统考提前本科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

2、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在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50。

3、音乐学类和舞蹈学依据考生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成绩和视唱模唱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音乐学(声乐)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内;音乐学(器乐)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3名(含)以内;舞蹈学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内。(以上小专业名次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查询)

4、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按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未指定投档规则的省份,我校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的录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克州定向、港澳台侨联招、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的录取按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各省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二十四条 江西省高考理科前6000名、文科前1500名录取至我校的考生可免试进入前湖学院综合实验班。

第二十五条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生入学后,除外语类小语种专业外,其他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外语类专业及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师方向)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和口试成绩原则上要求良好以上。

第二十六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二十七条 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其中护理学本科专业身高原则上要求:男生168cm(抚州医学院要求165cm)、女生156cm以上。

第二十八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三十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到“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十二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并建立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为鼓励优秀学生刻苦学习,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奖学、助学措施的详细情况可在“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上查询。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邮编:330047;咨询电话:0791-88305092;传真电话:0791-88305066;网址:http://zjc.ncu.edu.cn。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http://zjc.ncu.edu.cn

南昌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江西省教育厅规定,2011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一、招生对象取得2011年保送资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的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外语语种为英语)。二、招生计划我校2011年招收外语类保送生(教育部规定的外国语中学中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和竞赛类保送生(教育部规定的因竞赛获奖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根据报名情况及考核测试结果确定在各外国语中学的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竞赛类保送生招生计划单列。招收保送生的计划数列入教育部核定的我校2011年招生计划总数内。三、招生专业1、外国语学校类的保送生在我校外国语学院任选专业(英语、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2、竞赛获奖学生原则上选择与竞赛获奖学科相关的专业。四、报名时间及方式外语类保送生报名由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组织推荐(学校在推荐时报送一份本校《南昌大学保送生推荐情况汇总表》)。竞赛类保送生由考生本人直接报名。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月28日。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保送生报名表: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陆“南昌大学招生就业网”下载并如实填写《南昌大学2011年招收保送生报名表》(网址:http://zjc.ncu.edu.cn)。②高中成绩单: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③个人自荐信:个人自荐信应全面展示学生本人的学习能力、爱好特长、交流与合作能力、性格特点、未来规划等各个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000字。④身份证复印件及与报名表同底照片一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用于制作准考证。⑤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竞赛类保送生必须提供证明具有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包括各外国语学校填写的《南昌大学保送生推荐情况汇总表》)于2011年1月28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招生科(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收件人:杨加明老师;咨询及联系电话:0791-8305016,13576990700;邮编:330047)。报名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五、选拔程序1、材料初审我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对保送生条件和保送生报名材料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审查,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2、考核测试①考核内容考核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300分,面试100分。笔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每个科目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考试范围适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特长、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外国语学校推荐的学生面试着重考察其英语口头表达能力。②考核测试报名时间、地点考核测试报名时间:2011年2月26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考核测试报名地点: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考核测试报名时凭身份证、学生证领取准考证。③考试时间:2011年2月27日(星期日)8:30—11:30。④面试时间:2011年2月27日(星期日)14:00开始。⑤考试、面试地点:南昌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3、录取:我校将根据考生考核测试情况,综合高中阶段成绩,确定拟录取的学生名单。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就业网及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并按规定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确认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录取的保送生可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六、监督为保证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校保送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保送生的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七、本简章由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南昌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南昌大学是一所"文理工医渗透、产学研结合"的综合性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和江西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学校办学始于1921年创办的江西公立医学专门学校和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1993年,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南昌大学。1997年,学校被列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南昌大学协议。2005年,南昌大学与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南昌大学,学校的建设、改革与发展步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学校位于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南昌市,校园面积8千余亩,前湖主校区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5万余人。现开设11个学科门类的97个本科专业,博士点、硕士点覆盖所有学科门类和绝大多数本科专业。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国家首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校、教育部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华东南地区江西主节点、江西省高校文献信息服务中心。学校与30多个国家(地区)的5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有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二、艺术与设计学院简介艺术与设计学院下设音乐系、舞蹈与表演系、美术系、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有全日制本科生2400余人,硕士研究生200余人;有“设计艺术学”、“美术学”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业设计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及艺术专业硕士授权领域。工业设计专业为江西品牌专业,设计艺术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学院以新世纪、新思维、新探索、新教学为发展理念,立足江西,面向全国,融入世界,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的综合性艺术专业人才。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拥有各类音乐厅、室内乐演奏厅、电视演播厅、排练厅、学术报告厅、美术馆、设计馆以及各种艺术类工作室、实验室,总面积达4.6万平方米。同时拥有一批具有二十年以上国外工作经验的归国专家教授及有欧、美、日、韩留学背景的中青年教师,在各专业领域聘任外籍(德、意、乌、奥等国家)专家教授长期任教。学院注重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师生定期赴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等国进行学术交流,并与德、英、乌、奥等国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和联合培养机制;同时还建立了十余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定期组织学生赴基地进行写生、演出、考察和实习;成立了青年室内乐团、民族管弦乐团、交响乐团、舞蹈团、实验话剧团、赣剧艺术中心、爱乐合唱团、各类学生设计工作室等学生实践活动团体。学院十分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学生多次获得国内外各类不同层次比赛大奖(金钟奖、荷花奖、红点设计概念奖、iF设计概念奖、全国美术展览大奖等);连续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0%以上,多次荣获学校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三、专业介绍音乐学专业专业培养方向: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音乐表演、音乐教学、艺术管理、音乐创作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艺术团体、教育领域、文化组织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学、音乐创作与研究、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舞蹈学专业专业培养方向:表演编导、表演教育。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舞蹈表演、编导、教学、舞蹈评论及研究等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艺术团体、教育领域、文化组织从事表演、编导、教学与舞蹈文化研究、艺术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艺术人才。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方向)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和新闻采编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本专业着力培养具有扎实的表演基本功,能运用声音、语言、形体等表演手段,掌握必要的戏剧影视史论知识,并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能完成舞台和镜头前角色形象创造任务的适用型表演高级专门人才,成绩优秀者可以向国内著名演艺机构推荐使用。主要课程有:表演、台词、形体、声乐、大学语文、表演基础、化妆基础、中国话剧、中国戏曲、外国话剧、艺术概论等。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本专业着力培养具备人文、艺术科学方面比较宽广的基本知识,在戏剧、影视和广播艺术方面掌握比较扎实的基本理论和创作技能,具备较强的艺术感悟力与创造力,能熟练运用所学的知识、技能和理论从事影视剧或舞台剧的创作、评论和初级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成绩优秀者可以向国内著名演艺机构推荐使用。主要课程有:写作、中国古典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中国话剧、外国戏剧、阅读与鉴赏、艺术概论、表导演基础、戏剧概论、电影作品分析、当代西方戏剧艺术、中国戏曲、戏剧评论等。绘画专业专业培养方向:油画、综合造型。本专业坚持艺术性、创新性、社会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绘画艺术的基本技能和艺术理论知识,具备绘画创作、艺术教学和研究等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等领域从事艺术创作、教育与研究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动画专业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学术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当代数字动画制作的技术手段及创作规律,掌握动画艺术创作的基本程序与方法,具备较全面、系统的动画基础理论知识,广泛的文化艺术修养,具有对动画作品进行整体策划、设计和制作的能力,能在相关领域从事动画创意设计与编导、三维电脑动画创作和研究、卡通动画原创以及延伸产品开发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艺术设计专业专业培养方向: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通过对学生进行艺术设计综合素质的培养与设计方法、专业技能的训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审美意识,具备专业技术技能和创新设计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其中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主要培养高素质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人才,兼具模特编导、广告平面模特、服装设计与服装管理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毕业后可以从事模特、模特表演编导、服装设计与管理等工作。工业设计专业专业培养方向:产品设计、建筑产品设计、包装设计。本专业坚持综合性、艺术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坚持设计艺术与工程技术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的设计创意表达、创新思维和新材料新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注重相关知识的有机整合,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基础技能技法,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设计表达能力、创新能力、设计整合能力以及审美能力的高级复合型设计人才。四、报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当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所确定的报考条件;2、美术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3、音乐表演类专业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报考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4、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无残疾和明显的皮肤、头发缺陷,女生身高不低于1.7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80米。五、报名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或艺考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口原件和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2、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3、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一般考试的前两天为报名时间。六、考试1、考生须持报考证(或艺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2、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1年4月5日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成绩单,同时,考生可于4月5日之后在我校招生与就业网(http://zjc.ncu.edu.cn)上查询专业成绩及分省专业排名。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七、录取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2、录取原则:基本条件是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总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分省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艺术类(音乐学、舞蹈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按专业成绩分省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违规、舞弊行为,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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