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上海

重点学科 : 14 个

类别 : 综合

硕士点数 : 210 个

隶属 : 综合

博士点数 : 117 个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上海大学)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上海电影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延长校区;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其他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上海大学监察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一、上海大学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本年度上海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三、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语言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电影制作、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色盲、色弱不宜;理科试验班、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工程(中法合作)、机械工程(中法合作)、材料科学与工程(中法合作)、雕塑专业色盲不宜。

十一、加分政策


上海大学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省级招办按上海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一)上海市

1.投档至上海大学各专业组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999)”的专业组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化学(45)”的专业组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2.投档至上海大学各专业组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二)浙江省

投档至上海大学各专业的考生,只要体检不受限制,学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三)内蒙古自治区

1.上海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四)其他省市

1.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上海大学投档范围内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4.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在江苏省,报考上海大学本科第一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

江苏省报考上海大学本科第一批次的考生: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三、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上海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一、艺术类招生项目

(一)上海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市)》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以及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其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300分(含300分)以上。

(二)外省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各艺术类学院《上海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外省市)》的录取原则执行。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三、自主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执行。

四、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上海大学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执行。

五、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照《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上海大学)》执行。

六、综合评价录取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19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执行。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二、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三、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四、悉尼工商学院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30000元;中欧工程技术学院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五、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项资助。同时,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6132857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八、其他须知


一、按大类招生

上海大学将部分专业按学科门类等因素分为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

其中:

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网络与新媒体共12个专业。

经济管理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主干课程采用英语教学)、知识产权共14个专业。

理学工学类包含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哲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网络空间安全共40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社会学类”代表“人文社科类”,“经济学类”代表“经济管理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类”。

凡录取进入上述三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无专业身份,由社区学院统一管理,接受为期一年的通识教育和基础教育,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确定专业身份。专业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二、理科试验班(钱伟长学院)招生

钱伟长学院是国家试点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钱伟长学院依托上海大学进入全球前1%的数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等优势学科,联合上海大学相关学院、系(所),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和新兴/交叉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钱伟长学院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命智能)、理论与应用力学6个专业。学院在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末位退出及动态进出机制。进入理科试验班的学生,在完成第一学年基础强化课程学习并合格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学生志愿,对学生进行综合考察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学生的专业,进入后续专业培养。退出的学生参与学校理学工学类专业分流。

三、按专业招生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

http://www.zsw.shu.edu.cn/Default.aspx?tabid=5866&ctl=Detail&mid=9250&ItemID=73319&Id=73319&SkinSrc=[L]Skins/SHU/SHU_Admissionsingle

  上海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发布,考生可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在3月23日至4月8日进行报名。

  [院校类型]理工

  [院校省份]上海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4月8日

  [考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35 号)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深 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 秀学生。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8 年我校继 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思想品德优秀,理 想信念坚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上海市高中毕业生,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信息、 生物等方面的学科类竞赛奖项;

  2、高中阶段获得省(直辖市)级及以上科技类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且获得中学校长、社会团 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

  四、网上报名

  2018年3月23日至4月8日,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 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以下简称“报名系 统”)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时,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考生严格按照操作 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2、考生根据兴趣可以报 1-2 个专业志愿。

  3、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 2018 年普通 自主招生申请表》,该申请表需本人签字、中学核实信息、中学负责 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未签字盖章者,视为报 名无效。

  4、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论文、中学或专家推荐意见等佐证 材料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报名系统(参加面试时需出示证书原件以核 查),其中中学或专家推荐意见需推荐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要求上传者,其获奖情况等不予认可。

  5、个人陈述:体现本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 法等品质,突出本人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 1000 字左右。个人陈述需本人签字后上传报名系统。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审 核,同时我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学校对其进行初审的参考依据。 初审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通过初审的考生名 单,考生可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

  2、笔试

  (1)笔试科目:数学

  (2)网上确认及缴费 5月29日至6月1日,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 确认、缴费,然后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 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缴费金额:40 元[沪价费(2002)008 号沪财预(2002)008 号沪价费 (2006)5 号]。

  (3)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6月10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地点:上大路 99 号上海大学(详见“笔试准考证”)

  3、综合面试

  (1)面试资格查询: 我校将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并公布获得面 试资格名单。

  查询时间:6月13日

  查询网站:报名系统

  (2)面试确认

  6月13日-6月14日 获 得 面 试 资 格 的 考 生 在 网 上 http://bks.shu.edu.cn/进行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确认 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 数理逻辑、沟通反应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面试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 分。专家将根据上海大学人才培养理念,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 合考生面试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时间:6月15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面试地点:上大路 99 号上海大学(详见“面试准考证”)

  4、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专业及所获优惠政策

  (1)合成成绩计算: 合成成绩=笔试成绩 60%+综合面试成绩 40%

  (2)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专业: 将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平行 志愿方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专业。如合成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 确定入选名单及专业。

  (3)确定所获优惠政策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合成成绩确定考生获得的优惠政策。


  注:考生成绩含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加分,具体填报志愿方法以上海市 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填报方式执行。

  (4)将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报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审批,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入选结果查询:

  查询时间:6月22日

  查询网站:http://bks.shu.edu.cn/

  六、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上海大学志愿,我校将依据考生获得的优 惠政策和专业进行录取。

  七、监督约束机制与申诉渠道

  1、上海大学自主招生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 领导下进行,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 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我校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 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抽签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如果考生对上海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招生 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 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向上级主管部门 逐级反映。

  八、其他

  1、对自主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 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 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 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 理。

  2、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实行考试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亲属或辅导 过的学生参加考试,参与命题与面试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 经举报核实,将终身取消命题、面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 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 形式的承诺。

  4、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5、咨询电话:021-66134148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4:30

  附件 1:


  注:

  1、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

  2、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8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我们学校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学校,上世纪二十年代初创建的上海大学,造就了许多国内外知名学者和爱国志士;1927年 “四一二”反革命事变后,被国民党当局强行关闭。1994年5月,上海工业大学、上海科学技术大学、原上海大学年和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新的上海大学。著名的科学家、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钱伟长教授于1983年出任上海工业大学校长,1994年续任上海大学校长,直至2010年7月逝世。
我们学校有三个校区:宝山校区、延长校区和嘉定校区。一年级大部分本科生在宝山校区学习和生活。便捷的地铁均可直达校园。
在这个自然与建筑完美结合的近200万平方米校园内,现有专任教师2819人(其中教授545人、副教授89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597人)将他们的时间与精力大量奉献于本科教学,为本科生学业、生活和职业生涯提供深入的指导与帮助;有24000多名本科生从中获益。另外,学校还有研究生1万余名。
我们致力于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大学,提高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激发学生的好奇心,确保学生发掘自己的兴趣,接触和探索最新成就以及学术前沿。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需要,上海大学2014年继续招收保送生,选拔学有所长、品学兼优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上海大学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凡符合2014年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2013年12月9日上午9:00至2014年1月5日晚12:00登录我校保送生报名平台(http://zb.shu.edu.cn/bss/),按网上要求填写并下载《上海大学2014年保送生报名表》,经中学盖章后EMS邮寄至我校招毕办。
《上海大学2014年保送生报名表》和学生获奖证明复印件最迟返回日期为2014年1月5日(以邮戳为准)。
2.考试资格查询
请考生于2014年2月14日上午9:00-2月22日上午11:30到我校保送生报名平台(http://zb.shu.edu.cn/bss/)上查询考试资格,并下载测试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
有考试资格的考生凭网上下载的测试通知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报名测试费在规定时间内到上海大学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4年2月22日(周六)9:00-11:30
地点:上海大学校本部 (上大路99号) 行政楼4楼
报名测试费:66元,其中含报名费14元,测试费52元(26元/门)
四、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4年2月23日(周日)
2.考试科目:数学、英语
3.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办法
在考试单科成绩达到学校要求的前提下,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参考获奖情况、自我评价以及所在学校的推荐意见,多元测评、择优录取)。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学生只能录取至英语或日语专业。
六、录取流程
1.根据我校录取原则,符合录取要求的学生我校将及时寄发《上海大学预录取通知书》。
2.预录取的学生按各省市高招办的要求填写并向我校寄送《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招生登记表》,同时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核实学生的保送资格并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义且核实的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我校在收到所在省市高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的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2014年高考。

备注:
1.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所有保送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2.对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查实是通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邮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陈涛 张正涵 邮编:200444
联系电话:021-66134402(传真)

一、学校全称:上海大学
二、学校地址 校本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延长校区:闸北区延长路149号 邮政编码:200072
嘉定校区:嘉定区城中路20号 邮政编码:201800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报名对象和条件
1.凡符合各省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资格的学生均可报名。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六、报名和考试方法
1.凡报考上海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高考。
2.凡报考上海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各省市考生均须在我校指定的考点报名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具体见美术学院、影视艺术技术学院、数码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的介绍),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七、录取原则:详见各学院的录取原则。
八、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2.住宿费:最高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8号】。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1.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修学期满、达到学位授予要求,颁发上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监督约束机制
上海大学艺术类招生在上海市教委、校招毕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十一、其它须知
对于艺术类进行校考的专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学校网址:ww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 (工作日8:30—4:00,节假日除外。2014年1月11日-2月13日为我校寒假假期,期间咨询电话无人值班。2月14日起恢复正常。)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前往上海大学校本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的主要公交线路有:767路、185路、110路、58路、727路、地铁七号线(上海大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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