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辽宁

重点学科 : 7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174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81 个

东北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东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东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东北大学,国标代码为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东北大学在辽宁省沈阳市设有南湖、浑南等校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秦皇岛分校。

第三条 东北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东北大学(校本部)(10145)(以下简称“校本部”)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以下简称“秦皇岛分校”)两个招生代码,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校本部录取的新生在辽宁省沈阳市就读,南湖校区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浑南校区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秦皇岛分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就读,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第四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东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招生委员会、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问题,统筹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活动,维护招生公平公正。东北大学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地区)招生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并协助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六条 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类)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东北大学将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同分数考生和调控各省生源质量。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经学校集体研究后将预留计划和因生源不足而调减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或有同分考生的省份。

第八条 东北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等考生)、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生。秦皇岛分校不承担特殊招生类型任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调档比例。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根据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在上海、浙江的调档比例为100%。

第十条 体检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补充规定。艺术类招生体检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5、46、47条有关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优先顺序。在已调档考生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上海、浙江考生的优先录取顺序分别按照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规定的同分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六条 校本部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录取到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 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和性别有要求。采矿工程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建议男生报考。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的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医学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人工智能、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内蒙古和江苏。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江苏省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进行录取,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B+、A+)”“A+、B(B、A+)”“A、B+(B+、A)”“A、B(B、A)”“B+、B+”“B+、B(B、B+)”。校本部招收江苏考生理科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科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详见公布的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秦皇岛分校招收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B+、B,必测为4C1合格。

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办法见《东北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录取基准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则参照第十三条规定的优先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第二十二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分别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校本部根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大部分专业学费为2500-5200元/年;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45000元/年,国外学费24252英镑/年、注册费4500元/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30000元/年,国外学费(含注册费)4148欧元/年。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第二十四条 秦皇岛分校在招生中的相关要求、收费标准、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等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招生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东北大学校本部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4-83687392,传真为024-23891272,电子邮件为ddzsb@mail.neu.edu.cn,东北大学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edu.cn。秦皇岛分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335-8051798,传真为0335-8051799,秦皇岛分校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q.edu.cn。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凡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实施细则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http://www.neuzs.com/index.html

  东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发布,考生可在2018年4月5日前进行网上报名.

  [院校类型]理工

  [院校省份]辽宁

  [报名时间]2018年4月5日前

  [考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17日

  [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精神,选拔和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2018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18年招生总规模(7500人)的5%.

  二、报名条件

  完成2018年高考报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思想品德,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相关科目成绩优秀,对上述某一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具有相关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考生均可报名.

  自然科学类限理工类考生报考,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限文史类考生报考.考生可选择自然科学类、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其中一类报名,不得兼报.

  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上海、浙江公布的2018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江苏理工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

  三、报名程序

  考生须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论、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5日,确认志愿截止时间为4月10日.上传材料包括《东北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个人陈述、其他能够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及体现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均需提供公示网址以便我校进行真实性查验)、推荐信等.对于有条件的省份,考生还需上传由中学盖章的本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我校将作为重要依据进行参考.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按要求录制完成的视频请发送至ddzsb@qq.com邮箱.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在对真实性负责的基础上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四、选拔程序及优惠政策

  1.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在报名系统和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

  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办理考试手续

  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或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3.考核

  初审合格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分类别进行,考核方式为面试和笔试.考核重点为报考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包括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力,想象力,逻辑思维、审辩式思维以及表达、组织、应变与团队协作能力等.考核时间为6月10日—17日期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及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等级:

  A等(一本线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下同)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B等(降30分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达到一本线以上.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教育部规定方法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或实施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划定执行.

  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级,总分前50%左右为A等.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级和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有效填报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获优惠政策要求方可录取.录取专业(类)由我校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特长潜质、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公示的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公示的其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内的其他专业(类);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确定.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政策及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六、监督约束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相关学院专业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严格工作人员选聘.将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作为遴选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前培训.

  3.报名材料和评审专家“双随机”确定,每份材料多人评审.面试专家和考生、考场“三随机”确定,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严防暗箱操作.

  4.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公开公示.

  5.考生、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我校将针对考生提供报名材料中的发明、专利、论文等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开展学科特长深度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被认定为不具备所提交相关材料相对应的知识和能力或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规违法行为,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6.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进行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传真:024-2389127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邮箱:ddzsb@mail.neu.edu.cn

  八、其他

  1.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我校自主招生所有测试信息仅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及阳光高考平台上发布.我校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训,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训;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任何机构、个人以东北大学或东北大学师生、评委等名义擅自举办的自主招生相关培训均为侵权行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根据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2010年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省级重点高中的学生原则上要求高中期间各学期成绩排名在该校年级前30%,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要求高中期间各学期成绩排名在年级的前1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教育部公示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中,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高中阶段均在该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特别声明:以上报名条件的内容表述如与教育部2010年保送生工作文件的相应内容不一致,以教育部最新工作文件的表述为准。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以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外国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限报考生在我校所考外语语种对应的外语类专业。参加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符合保送生要求的考生,限报我校生物工程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参加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符合保送生要求的考生,限报我校应用化学专业。参加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符合保送生要求的考生,限报我校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符合其他保送条件的考生可以保送我校除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社会体育专业之外的所有专业。申请人可以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参考东北大学2009年招生专业目录选报专业。

  2、招生计划

  我校结合考生报名和考核的实际情况,制定当年招收保送生的计划,并于4月底前通告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neuzs.com/baoming),按提示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时间到2009年12月22日截止。

  2、中学审核推荐

  中学教务部门对《东北大学2010年保送生报名表》中考生填写的学业成绩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外语类保送生需注明中学推荐资格排名。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在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

  3、递交报名申请材料

  考生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为:

  ①《东北大学2010年保送生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A4打印)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

  ④一寸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照片背面注明报名序号、姓名,制作准考证用)

  ⑤个人自荐信(载明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科技创新、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1000字左右,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荐信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①—⑤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中学负责收齐本学校所有报名考生的材料,于2009年12月25日前EMS快递到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到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考核与录取

  1、由学校成立的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2010年1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考生及考生所在中学;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试时间:2010年1月16、17日;考试地点:东北大学校内;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物理(外语类保送生只考语文和外语),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考察。

  3、考核确定为拟录取的学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网公示后,由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教育部规定的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并及时发放保送生的预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机制

  1、东北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

  2、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应严格把关、认真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并取消推荐中学三年推荐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004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

  六、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了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遵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田径、男子篮球、羽毛球、冰雪项目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1.从2009年2月1日起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www.neuzs.com),下载《东北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

  2.填写完报名表后,将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ddzsb@mail.neu.edu.cn同时打印报名表和中学证明(A4幅面)。打印的报名表和学校证明经所在学校推荐签字盖章后,附一寸照片2张,与身份证、学生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的复印件于各招生项目测试时间前5天寄送到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到时间为准,请用特快专递邮寄)。

  3.招生办公室对报考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各招生项目测试时间前4天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各项目初审合格名单,并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初审合格考生发送专业测试通知。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4.初审合格考生须于报考项目测试时间的前1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比赛秩序册原件和成绩册原件到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综合科技大楼507室)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准考证并交纳报名费200元。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原件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四、各招生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1.冰雪:3月8日,具体时间和场地另行安排,考前通知

  2.男子篮球:3月14日(9:00-16:00),东北大学体育馆

  3.田径: 3月21日(8:30-10:30),东北大学运动场

  4.羽毛球:3月22日(10:30-12:00),东北大学体育馆

  五、录取政策

  获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的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协议,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并获得通过。具体录取政策如下:

  1.对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不含高考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二本线”),并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少数专业测试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经体育加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文化成绩(不含高考加分)达到二本线60%的,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

  3.对于我校体育代表队建设急需的且专业测试成绩优秀的部分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以上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我校研究同意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予以录取,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

  六、填报志愿

  1.凡被我校确定为预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成绩及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三日内到招生办公室填报专业志愿,并将高考考生号、高考成绩等信息告知招生办公室。每个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2.高考成绩高出二本线30分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我校除艺术类之外的所有专业;达到二本线但高出二本线幅度在30分以内的考生可填报我校除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和艺术学院之外的所有专业;享受二本线60%政策的考生以及参加我校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限报我校文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及体育部的专业。

  七、监督机制

  东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初审确定的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和考核后确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东北大学招生网进行公示。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

  九、特别提示:上级部门关于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文件尚未下发,上述有关要求如与2009年上级部门文件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十、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图片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