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 学院全称: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二、 学院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429号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 招生计划
2010年共有37个专业招生。其中普高计划招生2000人,对口升学招生200人。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来源计划。
六、 商务英语专业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语种限制。
七、 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 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九、 录取规则
录取新生时将按省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最低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二)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我院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加试,考生需参加省艺术(美术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对口升学按专业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
十、学院按照吉林省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其中:服装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50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金融保险、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信息管理、图形图像制作、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报关与国际货运、软件技术、电子商务、法律事务、商务英语专业4000元/年,园林工程技术、物业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税务、证券与期货、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涉外旅游专业3500元/年,文秘专业3300元/年。
十一、毕业时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学院通讯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429号;招生咨询电话:0431-85185425、86202777、85181874、85176655;网址:http://www.jemcc.net;邮政编码: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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