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部颁代码:13875
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
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08年面向全国25个省份招生,国家统招计划为250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录取规则
1、我院招收学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4、我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艺术类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考生调档名单。
5、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体现考生权益平等的原则,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
6、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1)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对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照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7、报考我院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涉外旅游专业的考生要求:(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唇裂、斜眼、斜颈,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驼背,无各种残疾。皮肤外观特别是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疤麻、纹身等。两耳无重听,嗅觉不迟钝,无鸡胸、腋臭、严重静脉曲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口吃、少白头,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2)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3)报考涉外旅游专业的考生,还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外语成绩中等或中等以上水平。
8、我院艺术类录取专业成绩使用各省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报考服装设计专业的考生志愿于服装表演的,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8米,男生不低于1.75米。
9、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普通类机电工程系专业5600元/学年,普通类其它专业52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学年。住宿费:所有专业均为1200元/学年(公寓楼四人一间);书本费按学年收取,多退少补。
五、助学措施
我院设有国家、海南省政府、学院奖助学金及多种单项奖学金,最高奖学金为8000元/年;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高达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六、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电子注册。参加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
邮编:571127
学院招生就业办电话:0898-65925008、65913186、65922033(兼传真)
招生邮箱:hnjm@hnjmc.com
学院网址:www.hnjmc.com
http://edu.sina.com.cn/gaokao/gxzsjz/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