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重庆

重点学科 : 20 个

类别 : 综合

硕士点数 : 256 个

隶属 : 综合

博士点数 : 133 个



重庆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校名为重庆大学,英文名称为Chongqing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设有研究生院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共有A、B、C、虎溪四个校区,A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B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C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131号,虎溪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5号。

第四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工部、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主任,委员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重庆大学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本科招生工作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九条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类别和计划

第十条学校2019年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含高考改革省份的综合改革)、自主招生、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教育、香港免试生、港澳台联招、台湾免试生、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第十一条学校除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外,其他类别均按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相应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大类的分流方案分流到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按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进入专业所在的大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可不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二条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的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一)录取时,第一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投档分)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当分数相同时,按以下原则优先安排专业:

1.专业志愿优先;

2.当专业志愿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

①理科考生依次比较理科综合、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②文科考生依次比较文科综合、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③上海考生不分文理,先比较与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的选考科目中最高成绩(不一定同科目),再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非第一批投档(或顺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本条上述规定,在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安排。

(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其中:

1.上海考生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2.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中外联合办学类项目,调剂时,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联合办学类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联合办学专业。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三)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等级要求为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

(四)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科要求匹配,学校录取按照上海市、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自主招生、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教育、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各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普通学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软件工程、会计学(ACCA方向)、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和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师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九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以及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五章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入学报到期间,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须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四条学校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费采取预收制,年终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文理科各专业(类)4000-6875元/年之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3、4年级15000元/年;设计学类专业11500元/年;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13225元/年;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15000元/年;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相关专业学费共计约6万美元(前四年学费:重庆大学15500元/年,辛辛那提大学6000美元/年,第五年:辛辛那提大学约2.6万美元)。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学生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助学金。

第七章招生纪律

第二十七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

第二十八条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23-65103501,电子邮箱:cqujw@cqu.edu.cn(仅限投诉举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示平台和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特别申明,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主页:http://www.cqu.edu.cn

重庆大学微信公众号:cqdx19291012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CQU_Admissio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102370、65102371



重庆大学

2019年4月

http://zhaosheng.cqu.edu.cn/news.asp?Plan=1

  重庆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学校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类型

  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320名,分为7个报考类型:


  考生依据文理科只能选择一个报考类型,其中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不分文理,可选择任一报考类型,但选考科目中至少一科与我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匹配。

  自主招生考生录取时按专业录取,具体报考类型内的专业见附表《重庆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入学后进入所在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可不参与大类分流。最终专业(类)以《重庆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中公布的专业(类)名称为准。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只能在同一报考类型内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报考类型内的专业(类),具体按《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二、报名条件

  招收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符合教育部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且在高中阶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选报相关报考类型:

  1、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在其他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标志性成果,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类特长需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分报考类型择优给予初审合格资格。

  4、具备良好英语能力,且理工基础扎实,有意向进入重庆大学-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习的考生可报考中外合作培养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类特长需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择优给予初审合格资格。

  考生只能选报与特长相关的报考类型,若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与报考类型不相关者,特长材料不予认定。我校规定,各类学科特长相关的报考类型如下:


  其中: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且经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平台“http://gs.cyscc.org.cn”公示合格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可任选一个报考类型。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2018年4月4日22:00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1、报名材料

  (1)《重庆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签字(如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的将视同为弄虚作假),须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2)成绩单: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高中每学期学业成绩单、高三历次模拟考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排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3)证明材料: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若特长材料难以扫描的,请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确定提交方式)。报名材料须信息完整、页面整洁、扫描件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须为特长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并深度参与,一旦发现特长材料造假或非考生本人深度参与,取消其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考生须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及信息填写错误、扫描件不清晰导致影响评审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免笔试申请

  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申请免笔试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提供:

  (1)获奖证书扫描件;

  (2)《重庆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免笔试申请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于2018年4月4日22:00前发电子邮件至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cqu.edu.cn,邮件主题:“免笔试申请-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免笔试审查核实结论将于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3、建筑城规学院加试申请

  有意向选报建筑土木类建筑城规学院的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邮寄本人近期创作的素描作品1件(使用EMS中国邮政快递,并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素描作品要求:静物;纸张:8开素描纸;画纸右上角折角内注明“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给予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素描评审结论将于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时一并公布。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行政楼

  收 件 人:招生办公室

  邮 编:400044 电 话:023-65102370,65102371

  截止日期:2018年4月10日(以寄达地邮戳为准)

  4、博雅学院加试申请

  有意向选报人文社科类博雅学院的人文社科试验班(哲学、历史学、法学、汉语言文学)的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提供:

  (1)特长证明材料扫描件;

  (2)《重庆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博雅学院加试申请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于2018年4月4日22:00前发电子邮件至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cqu.edu.cn,邮件主题:“博雅加试申请-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给予博雅学院加试资格,评审结论将于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分报考类型进行审核,择优给予初审合格资格。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材料,学校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并对初审合格考生的专利、论文等材料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资格审核工作遵循突出特长、优中选优、规模控制的原则,同等条件下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倾斜。其中:

  (1)对申请建筑城规学院加试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者的素描作品进行审核。素描审核合格者,具备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素描审核不合格者,不具备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只能报考建筑土木类非建筑城规学院的专业。

  (2)对申请博雅学院加试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博雅审核合格者,具备博雅学院加试资格。博雅审核不合格者,不具备博雅学院加试资格,只能报考人文社科类非博雅学院的专业。

  审核结果可于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并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

  2、考核

  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核。

  (1)考核时间:2018年6月11-13日


  (2)考核地点:重庆大学A区或B区(具体时间地点请于6月1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查看)

  (3)考核内容:笔试和面试

  ①选报人文社科类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

  ②选报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中学数学全部知识点均在考核范围内)。

  ③面试为学科特长面试。

  ④建筑城规学院加试:具有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的考生,考核时除了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外,还须参加建筑城规学院加试(专业面试和徒手画测试),加试合格者才具备录取到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⑤博雅学院加试:具有博雅学院加试资格的考生,考核时除了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外,还须参加博雅学院加试(专业面试),加试合格者才具备录取到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3、合格认定

  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报考类型从高到低排序(免笔试者单独排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A类、B类、C类),宁缺毋滥。

  A类:免笔试合格考生,以及考核综合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不超过各报考类型中非免笔试的合格考生数的5%)。

  B类: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合格考生。

  C类:其他合格考生。

  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

  五、录取原则

  1、高考成绩要求

  A类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①即可录取。

  B类及C类合格考生须达到下述条件方可录取:

  (1)选报理工基础类、人文社科类、中外合作培养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C30②(浙江省考生达到C2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0)。

  (2)选报电气信息类(不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工业制造类、建筑土木类(不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经济管理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B40③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浙江省考生达到C3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5)。

  (3)选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合格考生,考核综合成绩须在该报考类型的所有考生中位列前30名(含)内,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④(浙江省考生达到C50,上海市考生达到C20)。

  2、专业安排原则

  (1)A类合格考生,满足前二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

  (2)B类合格考生,满足前三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

  (3)C类合格考生,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结合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余量,依次确定专业。

  备注:

  ①一本线: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和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②“C+数字”:表示一本线上的分值,如C30表示一本线上30分。

  ③“B+数字”:表示最终模拟投档线下的分值,如B40表示最终模拟线下40分。

  ④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⑤除上海市、江苏省外的其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⑥江苏省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

  六、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志愿,并于2018年6月25-30日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包括:高考成绩、报考类型内的至多6个专业志愿(必须服从报考类型内的专业调剂)等。未按时补填高考信息的合格考生,视为放弃专业选择资格,由学校进行专业安排。

  七、附则

  1。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自主招生领导和决策机构。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投诉及申诉受理电话:023-65106714,65102317(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电子邮箱cqujw@cqu.edu.cn。

  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与监督制约。初审合格名单、考核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严格遴选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面试时,专家人选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且测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3。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对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查,查验特长材料原件。在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自主招生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4。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开展自主招生相关的辅导、培训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辅导、培训、招生等活动的机构、组织或/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学校所有与招生、考试相关的信息均以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为准。

  5。学校自主招生相关通知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的“我的消息”栏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7。学校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23-65102370,65102371 传真:023-65105206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cq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简介:http://zhaosheng.cqu.edu.cn/Home/ContentPage/1113

  博雅学院人文科学试验班简介:http://zhaosheng.cqu.edu.cn/Home/ContentPage/1114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





  相关附件下载:

  重庆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免笔试申请表、docx

  重庆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博雅学院加试申请表、docx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2010年重庆大学继续在具有保送资格的保送预备生中选拔优秀的保送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凡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同时又符合各省级招办规定的保送相关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以报考: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或具有突出特长或外语方面具有培养潜质的保送预备人选。

  第一类外语保送生:

  招生范围为具有外语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主要包括:

  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长春外语学校、厦门外语学校、深圳外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等。

  第二类非外语类保送生:面向全国招收符合保送条件的非外语类保送生

  二. 选拔办法:

  我校的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报名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类 外语保送生:

  1、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

  2、报名方式:由外语学校推荐或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自荐、我校审核通过,考前在我校招生考核组抵达后完成报名相关手续。

  报名时学生需提供:重庆大学外语类保送生登记表(登记表在此下载,登记表.doc)、自荐书(本人手写,字数1000字以内)以及1名中学老师或校长的亲笔推荐信、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交给我校招生考核组带回)

  3、考试安排:我校派招生考核组到各外语学校组织考试工作。

  n 英语专业:英语(笔试、听力、面试)、语文

  n 日语专业:日语(笔试、听力、面试)、语文

  n 德语专业:英语(笔试、听力、面试)、语文

  考试时间:2009年1月4-14日(各学校考试具体时间由重庆大学与各所学校联系确定,再由所在中学通知学生)

  4、招生计划:40--50名

  u 英语35--40名(其中从参加英语考试的学生中选拔德语专业学生5名、日语专业(零起点)5名)。

  u 日语(高起点)5--10名。

  我校实行统一划定最低资格线,根据达到资格线上的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各学校的录取人数。学生进校后,可在完成本专业学习的基础上辅修或选修非外语类的第二专业,毕业时可获得双学位。

  第二类 非外语类保送生:

  1、招生计划:45名

  招生专业:全校本科专业(艺术体育类专业以及外语专业需参加专业考试)

  2、网上报名: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保送生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在网上报名,从公布之日起到2009年12月15日止。学生登陆“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qu.edu.cn/bmxt/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须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材料不全,不予报名):

  A、 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手续并打印(必须用报名系统的打印功能打印)“重庆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B、 由中学出具的本人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C、 自荐书(本人手写,字数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点、志趣特长、人生规划、公益活动等;1名本校校长或教师的推荐信(含联系电话)。

  D、 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考试时验证)。

  以上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学校(确保资料在一周内抵达学校)

  邮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30 (请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

  邮寄材料的寄出有效时间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申请是否被批准在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查询,审核通过的学生请按要求作好考前准备工作;

  有关非外语类保送生的考试、录取等相关通知均通过本网站发布,敬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4、资格审查:学校在收到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后立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即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由于报名时教育部核准的保送生资格名单尚未全部公布加之各省级招办保送相关条件不明确,无法准确核实部分考生的保送资格,故凡具备相关条件的学生,我校准予先报名参加考试,教育部公示和省级招办相关条件明确后,被批准者可作为保送生录取;未被批准者不能作为保送生录取,符合自主选拔条件的可转为自主选拔合格学生。

  5、考试时间:2010年1月9-10日;1月8日下午2-4时办理报名手续;4:30时召开考前说明会。

  考试地点:重大校内、四川成都、河南郑州一中、湖北武汉武钢三中。

  6、 考核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1月9日全天:笔试+综合能力测试,1月10日全天面试

  笔试:每科90分钟

  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理科:英语、数学、物理 文科:英语、语文、历史

  面试总分包括:报名材料评审、面试笔答题、面试

  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徒手画测试。徒手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到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

  三、结果公示:

  被我校确定为保送生拟录对象者,学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的招生网站(公示时间7天)以及所在中学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成为我校2010年保送生合格学生。

  四、录取:

  经我校考核合格的拟录取保送生,学校将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学科特长以及我校考试成绩安排专业(徒手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到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在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初发出)。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纪监部门参与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3、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选资格和中学推荐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七、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20日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之一,为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弘扬校园文化,2010年我校继续招收部分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艺术专长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就读我校非艺术类专业。

  一。招生对象

  1.符合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器乐演奏或语言、舞蹈表演等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2.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二。招生项目

  1.声乐 ;

  2.器乐(民族器乐、西洋器乐)包括:管乐、弦乐、弹拨乐、打击乐、键盘乐;

  3. 舞蹈;

  4. 语言类: 话剧表演、小品、主持、相声、快板

  招生总计划75名,各项目的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和测试情况确定。钢琴项目限招少量达到一级且特别优秀的考生。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登录我校招生网站完成报名申请手续(报名时间从本办法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 15 日止(网站地址:http://zhaosheng.cqu.edu.cn/bmxt/ ,进入重庆大学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手续。。

  2、须邮寄的书面材料包括(材料不全,不予报名):

  A. 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手续并打印(必须用报名系统的打印功能打印)“重庆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B. 由中学出具的本人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C. 自荐书(本人手写,字数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点、志趣特长、人生规划、演出活动等。

  D. 各种获奖、比赛证书复印件(原件测试报到时交验)。

  以上材料须真实可信。请用A4纸打印后装订成册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学校(确保资料在一周内抵达学校) 邮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校团委 舒慧收 邮编:400030

  (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邮寄材料有效时间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前,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3、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查询报名状况,审核通过的学生按要求作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关于艺术特长生各项工作的相关通知均通过本网站发布,敬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四。测试选拔

  1.艺术特长生测试选拔及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艺术特长生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统一聘请的艺术类专业教师和专家组成。

  2.评审小组统一组织测试,考生自备考试相关器材如乐器、光碟等(我校可提供钢琴、鼓、扬琴等大型乐器,需使用者电话提前登记)

  3.测试安排:

  测试内容:(测试评出等级,凡属于我校需要的项目和考生,需与我校签定协议)

  声乐:A、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B、练耳; C、视唱; D、乐理。

  器乐:A、练习曲1首、乐曲1(曲目自选); B、视奏; C、即兴伴奏(键盘类乐器) D、练耳 E、视唱; F、乐理

  舞蹈: A、目测体形 B、成品舞蹈:3-5分钟,风格不限,自备音乐

  C、基本功测试 D、即兴测试

  语言类:A、语言测试:朗诵(自备、体裁不限) B、表演:自备节目表演、即兴表演

  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徒手画测试,徒手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到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徒手画加试在特长测试当天进行。

  报到时间: 2010年1月9日(星期六) 14:00—17:00

  报到地点: 重庆大学活动中心(A校区学生五公寓一楼)

  测试时间: 2010年1月10日(星期天) 9:00—13:00(左右)

  测试地点: 重庆大学活动中心(A校区学生五公寓一楼)

  办理测试手续:交验证件(身份证、各种获奖、比赛证书原件)、缴纳报名测试费、交一寸彩色标准照片两张、领取准考证。

  五。录取原则

  凡经我校测试合格并经我校、省级招办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者经与我校签定协议后确定为我校艺术特长生合格学生。

  1、须于2010年6月30日前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功能中完成录取所需数据的补填工作(第一志愿或第一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省)填报重庆大学、考生号、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必须填满5个有效专业志愿)。未按时填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

  2.专业安排:

  录取优惠政策将根据测试成绩以及我校各项目的需求进行综合考虑,以签订协议为准。

  第一类:测试成绩达到一级且特别优秀或其它级别的稀缺项目测试成绩良好者,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线,满足其填报的五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徒手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到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

  第二类:签订协议的其余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我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重点线)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与当时的招生计划合理安排专业。

  3.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校后自动加入重庆大学学生艺术团,有义务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和演出。

  六。本办法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106054(团委)、023-65102370(招办)

  咨询电话:023-65106054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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