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陕西

重点学科 : 9 个

类别 : 农业

硕士点数 : 105 个

隶属 : 农业

博士点数 : 71 个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为:10712。学校位于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邮政编码:712100。

第三条 学校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首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研究生院、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主要研究制定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和学校近年来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等,确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批准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将2019年本科招生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报考情况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2019年学校共有65个本科专业招生,其中38个专业按13个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1~2年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选择所录取专业类中的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按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卓越班录取的学生,实行“学科大类+个性化”培养,在学科大类下学生自主选择本科专业和导师,实施导师指导下的个性化培养和全学程的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训练。经过三年学习,获得我校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者,可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十三条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我校与美国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University of Nebraska–Lincoln)合作举办,实行“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我校就读,达到对方入学标准后,赴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学习一年。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生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我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2019年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录取专业。

第十八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级,其中文史类专业选考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等级排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

第十九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数100%提档,录取专业时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第二十条 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在选考科目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据考生位次顺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上海市考生录取原则:在选考科目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据考生位次顺序录取。如所报专业已录满,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同一科目组范围内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第二十二条 其他省份考生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录取,如果所在省没有相关规定,学校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若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其他专业(类)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类)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类)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2019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国家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一周内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后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不能报考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我校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学费标准为:农林类专业3025元/学年·生;理工、外语类专业4950元/学年·生;文史类专业3850元/学年·生;艺术类专业9900元/学年·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期间学费36000元/学年·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对方大学当年标准收取;少数民族预科班3850元/学年·生。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学年·生。

第三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 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

029-87091406,87091407,87091408,87091409

纪检监察电话:029-87082862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shw.nwsuaf.edu.cn

官方微信号:zhshwnwsuaf(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https://zhshw.nwsuaf.edu.cn/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样化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我校2018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在农林和生命科学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计划招收60名理工类考生。

  二、招生专业

  农学(含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园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科学类(含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科学)。

  三、报名条件

  完成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竞赛(联赛)一、二等奖的考生。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赛事名称、名单、证书样式及印章为准。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

  (三)对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兴趣浓厚并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高中阶段以第一原始产权人获得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相关学科学术性文章且已见刊的考生。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23日至4月8日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要求在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4个不同专业(类)。

  (二)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须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自荐报告(考生本人亲笔手写,内容应包括个人志向、学习情况、认知体会、个人具有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对填报专业的认识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设想等。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个人陈述可简单填写或不填写);

  3。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推荐信和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发展材料,包括考生思想品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社会公益和实践活动、获奖以及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等(须班主任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4。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公开发表文章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本人文章所在目录页、文章正文)(以上材料须加盖中学公章);

  5。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材料(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考生本人须在所有报名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考生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于2018年4月13日之前使用邮政(EMS)快递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有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考生所在中学须对考生报名材料在校内予以公示,并对考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所在中学提供虚假考生信息,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与后续认定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学籍注册,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程序

  (一)初审

  2018年4月,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初审意见,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将组织专家重点对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学术性文章通过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进行重点审查。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参加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2018年4月30日左右,申请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或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二)考核

  报到时间:2018年6月9日

  考核时间:2018年6月10日

  报到考核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请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原件按时办理报到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确认手续或未带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考核方式:主要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

  考核具体安排请及时查阅学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六、入选资格认定

  (一)学校根据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情况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确定为入选考生。入选考生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入选等级,分为A、B两个等级。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竞赛(决赛) 获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竞赛(联赛)中获一等奖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以上,直接确定为A等;

  2。其余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入选等级,其中排名在前50%的考生入选等级确定为A等,排名在后50%的考生入选等级确定为B等。

  (二)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时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拟入选专业(类)。

  (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拟入选专业(类)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于2018年6月22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七、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高考,并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规定,其中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BB级。

  (二)入选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考生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必须与入选专业(类)相同且顺序一致。

  (三)录取分数优惠政策和专业安排

  1.A等入选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2.B等入选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且不低于其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考生达到本科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10分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专业安排:高考成绩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满足所报第一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未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但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满足所报第二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1-2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三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1-3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四专业(类)志愿。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八、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考核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在自主招生考核过程中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3。自主招生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入学报到后,学校对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

  十、其他事宜

  1。考生及有关中学应对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学校将通过专家初审和面试环节对考生所提供材料(尤其是发明专利和文章等)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和深度考核。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2。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后及时登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特殊类型报名系统(http://zhshw.nwsuaf.edu.cn/),反馈本人高考成绩及志愿等相关信息。

  3。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保送生选拔条件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我校保送生测试和招生录取。

(一)省级优秀学生

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获奖运动员

1.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2.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二、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中学推荐和考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考生于2013年12月28日至2014年1月12日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保送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报名表》。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二)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纸质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并按照下列顺序在左侧装订成册,材料包括: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报名表》;

2.个人自荐报告等写实性材料;

3.高中原始成绩单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可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并由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资格审核后向学校推荐,其他符合保送条件的必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考生须于2014年1月15日之前将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报名”字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2014年1月15日左右,申请人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情况,按要求办理交费手续并打印准考证。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相关通知。

(二)考核安排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面试考核。文化课考试涵盖数学与逻辑、阅读与写作能力以及英语测试。

考核时间和地点与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一致,请及时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相关通知或电话咨询。

(三)入选考生确定

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虑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和测试成绩确定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由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网公示无异议,报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预录取为保送生。

四、录取办法

1.参加保送生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学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于7月份普通高考录取工作开始后发出。

2.专业录取

取得保送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原则上按文理科分类申请我校2014年在本科一批招生的专业,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特长,优先考虑录取到能发挥考生潜能的专业。其中参加生物类国际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考生可申请进入我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或生物科学类创新实验班学习。外国语中学学校的保送生录取到外语类专业。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保送生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保送生预录取名单,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考生所在中学备案,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保送生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 87091407
七、本办法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冲突,最后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为推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文艺特长生选拔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和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二、招生计划

2014年学校面向全国拟招收55名文艺特长生。

三、报名条件

具备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且具有音乐、舞蹈、戏剧等文艺特长的考生,均可申请报名。组织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省份的报名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四、招生项目及要求

(一)器乐类

1.项目:管乐类、弦乐类、民乐类、键盘类、打击乐类。

(1)管乐:小号、中音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等;

(2)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竖琴、贝斯等;

(3)民乐:阮(大阮、中阮、小阮、高音阮)、笙、扬琴、二胡、琵琶、笛子、唢呐、古筝等;

(4)键盘: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等;

⑸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等。

2.要求:受过专业训练,有一定表演能力,具有乐队协作能力。

3.测试内容:演奏器乐作品二首(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乐理基础、视唱练耳。

(二)声乐类

1.项目: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唱法。

2.要求:有一定的舞台表演经验,具有独唱能力。

3.测试内容:演唱风格不同的声乐作品两首(伴奏自备);乐理基础、视唱练耳。

(三)舞蹈类

1.项目:民族舞、街舞、现代舞等。

2.要求: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身体协调性好,音乐感悟力强,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

3.测试内容:舞蹈基本功(包括软度、力度、技巧);舞蹈表演(自备音乐、舞段,限时2分钟);即兴表演(随机出题)。

(四)综艺类

1.项目:播音主持、戏剧、曲艺。

2.测试内容:学生自备演出3至5分钟内作品,随机抽题(内容包括绕口令、诗歌朗诵、主题即兴表演)。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所有符合文艺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于2013年11月12日至12月9日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网(http://zhshw.nwsuaf.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文艺特长生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

(二)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纸质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通过快递于2013年12月10日之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材料不予退还,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特长证明材料。

附件材料必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考生和中学对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2013年12月12日左右,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情况和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二)校内测试及入选考生确定

1.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艺特长生校内测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校专项测试要求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名单分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

2.组织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省份的考生由于所在省份统一测试时间在我校专项测试时间之后,可先报名参加我校校内测试,经我校测试合格并取得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合格证后方能获得我校文艺特长生入选资格。

3.校内测试暂定于2013年12月16日;测试地点:学校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我校招生网将会及时公告校内测试详细安排,请关注招生网有关通知。

(三)公示程序

凡取得文艺特长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向社会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办备案并审核后,确定为2014年文艺特长生入选考生。

七、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其中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BB级。

2.入选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学校对所在省份公布的第一批本科专业范围内按文理科分类选择填报专业志愿,要求至少填报三个不同的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若考生所在省份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艺术特长生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3.对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⑴认定为优秀等级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但达到一本录取控制线(不包括提前批次),予以录取,并将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30分排序确定专业。

⑵认定为合格等级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录取控制线以上且在我校提档线下20分以内,予以录取,并将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20分排序确定专业。

4.如教育部关于艺术特长生招生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文艺特长生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文艺特长生选拔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招生办);87092445、87092447(团委)

十、本办法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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