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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 类别 | 地区 | 录取规则 | 查看详情 |
北京大学 | 综合 | 北京 | 第八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 | 查看详细 |
中国人民大学 | 综合 | 北京 |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加分政策 提 | 查看详细 |
清华大学 | 综合 | 北京 |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清华大学招生规模由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清华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 | 查看详细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工科 | 北京 |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 | 查看详细 |
北京理工大学 | 工科 | 北京 | 第十条、北京理工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 | 查看详细 |
中国农业大学 | 农业 | 北京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条件 我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 | 查看详细 |
北京师范大学 | 师范 | 北京 | 1、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 | 查看详细 |
中央民族大学 | 民族 | 北京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在平行投档省份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 | 查看详细 |
南开大学 | 综合 | 天津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 | 查看详细 |
天津大学 | 工科 | 天津 | 第九条 学校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 |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