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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 类别 | 地区 | 录取规则 | 查看详情 |
中国人民大学 | 综合 | 北京 |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加分政策 提 | 查看详细 |
吉林大学 | 综合 | 吉林 |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专业学习对考生的相关要求,依照国家法规和我校录取原则,制 | 查看详细 |
上海财经大学 | 财经 | 上海 |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 | 查看详细 |
哈尔滨金融学院 | 财经 | 黑龙江 |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哈尔滨金融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 | 查看详细 |
山东财经大学 | 财经 | 山东 | 第五章 录取条件及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当第一学校志愿录取不满时,按各省 | 查看详细 |
兰州财经大学 | 财经 | 甘肃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 | 查看详细 |
南京审计大学 | 财经 | 江苏 | 一、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 | 查看详细 |
浙江财经大学 | 财经 | 浙江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 | 查看详细 |
湖北经济学院 | 财经 | 湖北 | 三、录取规则 1、录取方式:符合各省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 查看详细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工科 | 上海 | (一)普通类专业 1.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办规定执行。 2.进档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 |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