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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 类别 | 地区 | 录取规则 | 查看详情 |
电子科技大学 | 工科 | 四川 | 第二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七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 | 查看详细 |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 工科 | 北京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部 | 查看详细 |
南京理工大学 | 工科 | 江苏 | 2、录取原则 1)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新生实施录 | 查看详细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工科 | 辽宁 | 1、调档比例: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 | 查看详细 |
青岛科技大学 | 工科 | 山东 |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校园网等规定途径公布并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 | 查看详细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 师范 | 广东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 | 查看详细 |
长春工程学院 | 工科 | 吉林 |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专科(含高职)录取 | 查看详细 |
南京工程学院 | 工科 | 江苏 |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 | 查看详细 |
银川能源学院 | 综合 | 宁夏 | 九、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 | 查看详细 |
南京邮电大学 | 工科 | 江苏 |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 |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