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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 类别 | 地区 | 录取规则 | 查看详情 |
北京师范大学 | 师范 | 北京 | 1、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 | 查看详细 |
华东师范大学 | 师范 | 上海 | 四、录取原则 10、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 | 查看详细 |
南京大学 | 综合 | 江苏 |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 | 查看详细 |
中国海洋大学 | 综合 | 山东 | 三、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1.中国海洋大学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 | 查看详细 |
兰州大学 | 综合 | 甘肃 | 九、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 | 查看详细 |
延边大学 | 综合 | 吉林 |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 | 查看详细 |
东北师范大学 | 师范 | 吉林 | 第四章 录取办法 第九条 文史、理工类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 | 查看详细 |
东华大学 | 工科 | 上海 | 四、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公布的《东华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东华大 | 查看详细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语言 | 上海 |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 查看详细 |
苏州大学 | 综合 | 江苏 |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录取。 2、我校认可生源所在 |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