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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 类别 | 地区 | 录取规则 | 查看详情 |
厦门大学 | 综合 | 福建 |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 | 查看详细 |
福州大学 | 工科 | 福建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 | 查看详细 |
华侨大学 | 综合 | 福建 |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 | 查看详细 |
福建工程学院 | 工科 | 福建 |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允许的调档比例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 | 查看详细 |
福建医科大学 | 医药 | 福建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执行省招委会的规定,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 查看详细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医药 | 福建 | 九、录取规则: 1、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 | 查看详细 |
福建师范大学 | 师范 | 福建 |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 | 查看详细 |
闽江学院 | 综合 | 福建 | 十三、 录取原则: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现场工作小组, | 查看详细 |
宁德师范学院 | 师范 | 福建 | 第四条 录取原则 1、学校录取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2、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 | 查看详细 |
泉州师范学院 | 师范 | 福建 | 第六条 录取原则 招生工作始终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