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院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凡填报我校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照民办院校优惠条件优先录取,具体照顾政策按各省高招办规定执行。
4.我校按分数优先录取本批次平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生源充足且第一轮出档可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不再招收其他考生。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根据各专业志愿填报情况确定专业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的志愿信息分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剂;对无法满足其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
2012年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具体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会计、会计统计与核算、财务管理等专业 学费8500元/学年
(2)财政金融类(金融服务) 学费为7500元/学年
(3)食 品 类(安全检验) 学费为8500元/学年
(4)电子信息类(信息工程) 学费为 7500元/学年
(5)自动化类(机械汽车) 学费为7500元/学年
(6)港口运输类(现代流通) 学费为8500元/学年;
(7)工商管理类 (企管营销) 学费为7500元/学年
(8)艺术设计类(创意设计) 学费为9600元/学年
(9)语言文化类(商务服务) 学费为7500元/学年
(11)文秘、旅游管理等专业 学费为7500元/学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集美校区宿舍住宿费为14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闽价【2006】费154号):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八、奖、助学措施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每学年从学费总收入中提取约400万元作为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适度增加西部省份学生的资助比例。专项资金列入学年度经费预算,确保资金到位,资助覆盖面约1/3。目前学校已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洪涛奖学金”、“蔡望怀奖学金”、“常勋奖学金”、“创新奖学金”、“文艺体育活动单项奖学金”、“蔡望怀锐进奖学金”等十大类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金”、“洪涛助学金”、“常勋助学金”、“蔡望怀助学金”、“郑学檬助学金”、“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等六大类助学金。
1.奖学金体系: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主体,以现有的校内各项奖学金等为补充。国家奖学金按0.3%的比例奖励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每年由福建省(或厦门市)按中央下达的指标分配到我校,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国家励志奖学金按3%的比例资助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每年由福建省(或厦门市)下达具体资助指标到我院。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校内各项奖学金按相应的评选办法执行,同时,设立“专业奖学金”,奖励本专业学习和实践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目前奖学金体系奖励面占在校学生数的9%左右。
2.助学金体系: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以现有的校内各项助学金为积极补充。国家助学金按20%的比例资助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2500元。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项助学金按相应的评选办法执行。目前助学金体系资助面占在校学生数的21%左右。
3.减免学费资助体系:以新生奖学金为主体,“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积极补充,直接从当年入学的新生学费中减免。减免工作体系资助面占当年入学学生数的5%左右。
4.缓交学费资助体系:以在校学生学费减免政策为主体,缓交学费资助体系资助面控制在在校学生数的1%左右。
5.勤工助学资助体系:学校每年从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中提取15万元,按照《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设立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勤工助学岗位,实训岗位达到1000人次,每年发放勤工助学经费50余万元。
6.贫困学生就业及其他临时性补助:在新生入学、寒暑假往返学校、毕业生就业等时期针对家庭困难学生发放临时补助,对西部省份地区新生发放每生1000元的路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