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广东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财经

硕士点数 : 48 个

隶属 : 语言

博士点数 : 12 个

  1. 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统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择优录取新生。

  2.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招生办的公布为准。

  3. 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作退档处理。

  4. 专业录取按总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 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执行加分政策和相关录取规定。

  6. 录取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需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7.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原则上不录取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因患病不宜就读的考生。

  8. 不录取没有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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