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规则
(一)录取批次
1、省内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A类及“3+技能证书”。
2、省外录取批次:按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专科招生批次执行。
(二)录取方式
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三)录取原则
1、投档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按我院的招生计划数,以1:1---1:1.2的比例投档。
2、录取和专业安排
根据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对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设定高分保护线,优先录取,在符合专业对考生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安排靠前志愿专业;其余按照各专业招生人数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考生的能力素质、身体条件等,择优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对需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录取手续,按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制度和批准结果办理。
(四)退档原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在阅考生档案需作退档处理:
(1)录取计划已满;
(2)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合理;
(3)所报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
(4)不按专业要求填报志愿,又不服从调剂;
(5)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录取的其他情况。
2、办理退档需符合如下要求:
(1)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退档制度;
(2)理由充分、明确;
(3)要反复核对考生档案,防止出错;
(4)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5)招生纪检监察人员对退档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备案;
3、学院招生办负责对考生的退档查询作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