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五)艺术类专业成绩:不实行单独专业术科测试,使用各省区市艺术术科专业统一考试合格成绩。
(六)投档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比例投档录取。
1、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或批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相近专业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
4、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以出档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5、农科、食品类等10个专业(食品检测及管理、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检测、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园艺技术、茶艺、作物生产技术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非专业志愿或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在学院招生网站或由各省区市招生部门通过媒体及时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