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新生时将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院)确定的最低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第一志愿考生达到本省最低录取分数线即可被录取。
(一)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先后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二)外语类专业无需口试,总分相同外语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承认生源省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或其它院校艺术加试成绩,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对口升学考生按专业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无单科成绩要求。
另外,根据往年惯例,部分省、市(自治区)在9月份还有第二次录取或补录机会,为低分考生创造了一次难得的进入高校学习的机会,所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8月末通过电话或网络咨询补招事宜。
三、学费及学生待遇
(一) 今年我院仍将按吉林省物价等三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00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的若干规定》收取学费,其中部分专业的学费低于应收标准(实收学费标准见附表)。
(二) 学院制定了《优秀学生奖励办法》,设立了年度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其中:
一等奖学金:800元/生·学年;
二等奖学金:500元/生·学年;
三等奖学金:300元/生·学年。
另设有多种专项奖励,用于奖励在思想品德、科技创造、艺术活动、体育锻炼、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以及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院可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四)学院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五)新生入学时可办理户口迁移,非城镇户口学生由学院负责统一办理“农转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