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黑龙江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林业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林业

博士点数 : 0 个

  录取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1、确定进档考生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专业,即录取的考生按照所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所学专业。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进档。当确定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高的考生

  七、特殊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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