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予以录取,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学院积极配合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普通专科学费的收取,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法律事务4600元/人·学年,商务英语5200元/人·学年,计算机信息管理5200元/人·学年,物业管理5200元/人·学年,工程测量技术5600元/人·学年,装潢艺术设计5600元/人·学年,市场营销4600元/人·学年,酒店管理4600元/人·学年,物流管理5200元/人·学年,保险实务5200元/人·学年,工程造价5600元/人·学年,文秘5200元/人·学年,会计电算化5200元/人·学年,工程监理5600元/人·学年,道路桥梁工程技术5600元/人·学年,建筑工程技术5600元/人·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