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要求
第二十四条:应用英语(商务、旅游、教育方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对语种不限;
第二十五条:报考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专业的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其他高校相应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对填报我院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自治区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我院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学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第二十七条:2009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应用英语(商务、旅游、教育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工程方向)、电子商务(营销、软件方向)、文秘(涉外文秘方向)、旅游管理(导游、酒店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会计与审计、营销与策划专业学费5300元/年;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广告设计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设计方向)专业学费5600元/年;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专业学费6800元/年;住宿费(8人间)900元/人·年、住宿费(6人间)1200元/人·年;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学金制度,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