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1)艺术类考生参加辽宁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文史、理工与中职类按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院按省招考办要求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3、我院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对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如业余时间到学院后勤部门协助劳动获得报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