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严格按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我院按志愿优先(一、二志愿)和分数优先(三、四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录取,投档比例一般按1:1.2比例投档,具体投档比例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为准。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无分数级差。
4、填报我院志愿,如所报专业己录取满额,填报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院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和外语语种。
6、我院只面向重庆市、四川省招收艺术类(美术)、对口高职类考生。
7、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我院各专业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除“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8500元/年.人,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对欧美软件开发、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测试、游戏软件开发、3G手机软件开发)、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站开发、网站维护与管理、网站编辑、网页设计与制作)学费为8000元/年.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与软件服务)、网络系统管理(网络系统集成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实施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通信设备安装与维护、通信业务软件实施与软件服务)、电脑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学费为7500元/年.人,其它专业均为6500元/年.人。
第十四条 我院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其标准为 600-1200 元/人.年。
1、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被我院录取的统招贫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和《重庆正大软件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当地教委(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没试点的省市除外)。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可以贷三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2、申请国家助学金:凡我院贫困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3、申请国家助学金:(1)凡在我院学习的大二及以上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年。(2)凡在我院学习的大二及以上年级的贫困学生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年。
4、申请学院奖学金
①凡我院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学院奖学金。特等奖学金6000元/年;一等奖学金8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400元/学期;四等奖学金300元/学期;五等奖学金200元/学期。
②凡当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二批控制线以上的文(理)科新生、本科控制线以上的对口高职新生以及专业和文化考试均达到本科控制线以上的艺体新生均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为1000元/生。
③我院还设有专升本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术论文奖、活动竞赛奖、见义勇为奖、社会实践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