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
1、国家计划内统招普通大专,按照国家有关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报名、政审、体检、考试、填报志愿。为确保录取,在填报志愿时请在专科第二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以便优先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期间请密切关注我院招生动态,及时与我院招生办公室保持联系查询录取情况。
4、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做好准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
5、无论何种原因未收到录取通知书都要及时与学院招生办联系,以便顺利录取。
学院关心、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以奖、助、贷为主要方式,帮助解决就读困难的贫困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目前学院主要助学、助困措施有: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年;
省政府奖学金: 6000元/年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
企业专项奖学金:一等奖2500元/年,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
2009-2011年加生源地助学贷款,我院共发放奖、助、补学金、企业帮扶资金400余万元,75%的在校生受益。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可向考生所在地教育局(教育委员会)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最高可贷款6000元/生·年(详情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