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河北

重点学科 : 2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0 个

六、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采用“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3、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建筑学、城乡规划和工业设计三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除此之外,无附加限制条件。
5、录取具体方式:
A、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B、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C、我校设有专业志愿级差:其中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和第四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其余各级专业志愿不再设级差。无院校志愿级差。
D、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某些专业加试要求:建筑学、城乡规划和工业设计专业已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基础测试,测试不合格者进行专业调整。
F、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以实际投档分数来安排专业。
G、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专业联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美术类本科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该专业在天津招生承认天津市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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