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奖、助学金奖助等级
奖学金的等级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各等级标准(以学年计)如下:
一等:700元
二等:400元
三等:200元
二、国家奖、助学金奖助等级
我院按照内财教字[2007]780号文件精神,国家奖学金资助面为我院在校生的0.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为我院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我院在校生的28%,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分档根据每年自治区助学中心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