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辽宁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39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2 个

录取办法:

(1)报考条件:

凡报考我校艺术学科类各专业的黑龙江、山西、河北、山东、安徽等省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加试合格证。否则,不能报考。

凡报考我校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吉林省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加试合格证。否则,不能报考。

凡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加试合格证。否则,不能报考。

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考生,要求省统考专业成绩要达到210分以上。否则,不能报考。

凡报考我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要求省统考专业成绩要达到210分以上。否则,不能报考。

(2)计划安排情况说明: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地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例4:1,安排招生计划,对个别生源不足的省份,我校安排了0计划,合格考生可以报考,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我校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3)录取原则: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相应地区的报考条件,按专业成绩占60%,高考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综合成绩)。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相应地区的报考条件,按专业成绩占70%,高考文化课成绩占3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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