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100%—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中海船船员体检的要求。报考航海技术(本、专科)专业的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能低于4.7,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及以上,身高不低于165cm;报考轮机工程、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的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能低于4.6, 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及以上,身高不低于155cm。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对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各省按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依据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考生分专业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6.在江苏省录取时优先录取符合建议选测科目的考生。
7.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优秀生、科技发明获奖者等优先录取。
8.要求报考英语(水产贸易英语)专业的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水产贸易日语)专业的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日语(水产贸易日语)专业总分相同时日语考生优先;动画、艺术设计专业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9.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计划招收15名赴俄五年制学生(国外2.5年、国内2.5年),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因个人原因不能赴俄就读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10.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山西省、山东省、安徽省、内蒙自治区的考生在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的基础上,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书),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在政治思想品德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11.艺术类专业综合分算法:
使用省统考成绩的省份(辽宁省):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
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山西省、山东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