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本科120%;专科105%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和专科调档比例均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级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为2分。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需获得各省级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另外为学生提供: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 二等2500元/人/年
学院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年 二等1000元/人/年
三等500元/人/年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另外为学生提供: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 二等2500元/人/年
学院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年 二等1000元/人/年
三等500元/人/年
22个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政学、金融学、电子商务、英语、俄语、日语、商务英语、翻译、会计学、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会展经济与管理、资产评估、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知识产权。
5个专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会计、旅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