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我校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以及内蒙古科技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4、艺术类专业录取:
美术类: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凡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者,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类: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凡达到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者,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报考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的学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入学后加试美术,如美术基础太差,致使无法完成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学习者,则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入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力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任一专业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工程管理(普通文科)、工程造价(普通文科)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美术类: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音乐类: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非艺术类:
(1)、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江苏省:学校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3)、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4)、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学费标准:
1、本科:
(1)、美术类专业:广告学(广告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为7000元/学年.人。
(2)、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为7200元/学年.人。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专业为14000元/学年.人;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专业为15000元/学年.人。
(4)、普通本科专业:所有普通本科专业均为3500元/学年.人。
(5)、少数民族预科班为2800元/学年.人。
2、高职:高职所有专业均为5000元/学年.人。
奖学金设置
内蒙古科技大学奖学金设置:
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学习奖学金、学校社会活动奖学金、琮霖奖助学金、中国移动一对一帮困助学奖学金、松石-科大奖助学金、中国联通奖助学金、宝钢奖学金、莱钢奖学金;另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企业针对部分专业设立的奖助学金:锦绣奖助学金、“包钢凯捷公司”奖学金、邦力奖助学金、冶科-佳思瑞奖学金、校友助学金、华美奖助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内蒙古科技大学
欢迎报考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企业或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等多种形式。
(一)、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上大学,首先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
(二)、 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学生。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三个档次,一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二年级以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两种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我校目前针对在校生开设有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④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⑤家长户口本首页和单页复印件。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金融机构已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它是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机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2008级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尽量在生源地的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入学前获得助学贷款。写清学生姓名、学院、专业后将助学贷款汇入学校账户,开学后可凭据查询。
收款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包钢支行
收款账号:0603013019026414804
(四)、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
1、学校自己设立的奖助学金覆盖面达40%;同时校外多家企业、个人在我校也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学校每年还对贫困学生发放寒假返乡补助,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2、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学校拥有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重点培育学科。学校有56个本科专业,其中,冶金工程、采矿工程、自动化、稀土工程等4个专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冶金工程、材料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采矿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热能与动力工程、工程测量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矿山机电等18个专业为内蒙古自治区品牌专业;采矿工程、稀土工程、冶金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自动化、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11个专业2008年在内蒙古自治区进入第一批本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