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10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志愿优先,分数级差2分。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考生参照数学、外语;文科考生参照语文、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