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录取办法:
(1)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其他志愿。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务、在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的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同分数的考生,按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英语(师范)、英语(国际贸易)、翻译、法语、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110分(含)以上;报考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100分(含)以上;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要求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2)艺术类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方向)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方向)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方向)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且外语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报考舞蹈学专业外语成绩不限)。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方向):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①体育教育(师范)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办法: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辽宁省体育类高考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体育成绩×4+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
考生须经我校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须通过辽宁省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核和水平测试,高考成绩达到辽宁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办法:
考生须体检合格,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及文化成绩(30%)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