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调档申请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以内。
3、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
4、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5、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分数最高的考生的志愿要求,再满足分数第二高的考生的志愿要求,以此类推。对每位考生的志愿要求,先考虑其第一专业,再考虑第二专业,依次类推。不设专业级差。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6、对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该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 的规则录取。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好、优干及文娱、体育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同时考虑相关单科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8、对不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9、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
10、被录取为我校的免费医学定向考生,必须在入学前分别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县(区)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定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未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