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政策执行;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进档考生若报考同一专业志愿,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数学、英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英语。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除采矿专业只招收男生外,其它所有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凭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普通本科高等教育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