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录取规则
一、我校坚持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平行志愿视同第一志愿),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三、江苏省普通类本一与本二批次考生,要求统考成绩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选测科目符合要求且达到BB(中外合作办学达到BC),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以上,学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11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四、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1、江苏省考生,对进档考生采取“等级级差”的原则,即选测科目等级A+加3分,A加2分,其余等级不加分。将进档考生的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折算成综合分进行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则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省外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专业排队录取”的规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五、艺术类考生,参加艺术专业考试(江苏省考生参加省艺术专业统考,其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考生必测科目达到4C以上),学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统一排队),综合分为: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
六、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七、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
八、英语专业只招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九、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十、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实行残疾人免费接受高等教育政策,对新入学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