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规则
1.招生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2.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所有学生进校后进行复检,凡不符合部颁体检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虑用人单位招工需求,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学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3.江苏考生进档后,两门选测科目有一门A+可以加2分,一门A+一门A可以加3分,两门都是A+可以加5分,然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再按照“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在专业录取时,考生专业志愿比分数优先,即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再考虑其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如果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江苏考生分文、理科计划、录取。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一本为B+B, 二本为2B, 三本为BC,专科为2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要求合格。
5. 江苏省外考生,考试科类要求以各省公布政策为准。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原则同江苏省,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后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6.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进档后和其他考生按同一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选择性招生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7.“徐州医学院华方学院”是我校二级学院,三本批次招生,由我校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徐州医学院华方学院××专业学习”。毕业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
费标准
培养费:普通本科 4600元/年,专科4140元/年,华方学院13000元/年;
住宿费:800~1500元/年。
奖学金设置
徐州医学院奖、助学金等助学政策
为解决大学期间学生的经济困难,学校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实行多种形式资助,主要包括国家、省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以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见http://xgc.xzmc.edu.cn)
一.国家奖学金及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是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特别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由学生提出申请,学校根据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向财政部推荐名额。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二、江苏省政府奖学金及助学金
江苏省政府奖助学金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省政府奖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高等学校按照省政府奖学金基本申报条件,结合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推荐。经学校综合考评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推荐申报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三、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
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成绩、体育成绩、思想行为表现等进行综合测评,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为1500元,名额约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为1000元,名额约占学生总数的8%;三等奖为500元,名额约占学生总数的15%。另外设有专项奖学金,包括科研创新奖学金、英语学习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等。
四、学费减免
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总比例占学生总数的5%,由学校综合评定,减免额度分为全部减免、减免二分之一、减免三分之一三个等级。
五、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学校为解决学生的临时生活困难而设立的资助项目,采取不定期发放的形式。
六、勤工助学
按照院勤工助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申请勤工助学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定岗、定人、定额的管理办法,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七、国家助学贷款及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使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要资助措施(每人每年最高可达6000元),由具体经办银行负责办理,按国家政策执行。此外,学生还可办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由当地农村信用社负责办理,按地区政策执行。
麻醉学和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两个省级重点学科是我校的特色和优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