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按其志愿录取。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操作,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6.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必须合格。英语专业生源充足时,除总分前10%考生直接录取外,其余考生按高考英语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
7.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将视生源和录取情况对文科考生高考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
8.英语、日语、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舞蹈学、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9.除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表演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10.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
六、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有关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我校对贫困学生实行“奖、贷、助、补、缓”等政策,并为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现将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1.奖:我校设立的奖励资金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专业奖学金”、“安徽省兴皖育才高教奖学金和孙大光、张刚奖助学金”、“倪氏、李氏奖学金”、“联通助学金”以及“爱心献血助学金”等。
2.贷:是指国家开发银行针对高校学生开展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3.助:我校设立了学生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校园环境维护、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些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通过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贴补在校学习期间的一些开支。
4.补:我校每年都要按政策规定,从收取的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困难及特别困难学生的补助。省财政厅每年还向一部分特别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
5.缓:指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或有特殊原因的学生(须有乡、县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允许其暂缓缴纳部分学费,缓缴时间最长为一年。
6.“绿色通道”:指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使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中国古代文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3个省级重点学科,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