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章 学校录取办法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数、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在江苏省,我校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专业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专 业
专业方向
学制
学费
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4年
9200元/年
环境艺术设计
4年
9200元/年
工业设计
4年
9200元/年
音乐学
声乐
5年(颁发音乐学、汉语言文学双专业文凭)
9200元/年
器乐
表演
舞蹈
4年
9200元/年
关于招生就业的详细情况请到华东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办网站查询
奖学金设置情况
1、为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为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为奖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5000元不等。
4、为鼓励学生在某一方面发挥特长,设世纪英才专项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学艺术奖学金等。奖金额度为800-5000元。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助措施
1、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资助比例分别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10%、5%。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通过生源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的总额不高于学生应付的学费,且不高于6000元/学年;学生可以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本付息。
3、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办公室,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实行按劳取酬。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遇突发性事件的学生,学校可提供一次性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省级品牌专业17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其中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给水排水工程三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