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重庆

重点学科 : 20 个

类别 : 综合

硕士点数 : 256 个

隶属 : 综合

博士点数 : 133 个

四、录取原则
录取总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1.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生源好的省可适当扩大比例。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调档比例一般为105%-115%,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

2. 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总分不低于我校录取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时,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好的省。

3. 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1-2、2-3、3-4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2分、1分、1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即:2、1、1、0(江苏、上海专业级差为1、1、1、0)。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专业志愿意向及缺额专业计划合理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因生源不足进档的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考生,学校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江苏省录取原则:先分数后等级,科目等级:A(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自主选拔合格考生科目等级要求为B、B,其他原则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上海市考试科类要求:统考理科本科(3+物/化/生皆可)。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按照“分数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4.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实际考分确定专业。

5.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语言和新闻类专业实行总分相当时,语文和英语成绩较好者优先录取;软件工程专业因需使用英文原版教材,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6.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潜质。本省已组织徒手画统一测试的,其成绩须合格。以上三个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美术基础复查,不合适者将进行专业调剂。

7. 在保证招生计划完成的前提下,原则上要求考生外语和相关成绩在及格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视情况确定)。

8.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按100分折算,校考专业成绩占60%(各省级招办有专业要求的需达到省控线),高考成绩占40%所得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各省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各省招生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我校将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一本线”的70%且不低于省控最低线;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普通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一本线”的75%且不低于省控最低线;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20分),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各省级招办有专业要求的需达到省控线)从高分到低分全国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当,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表演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二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6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3名者(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6名者),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9.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①以综合成绩投档的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当,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②以专业成绩投档的省,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当,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③重庆、四川及其他全投的省按照体育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相加而得的综合成绩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100×40%)。

10. 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11. 2014年面向全国各省开展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合格考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规定进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12. 2014年面向全国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特别是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考生开展“筑梦”计划(详情可上网查询)。

13. 本校大多数专业应用性强,实验或实习多,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强的学习生活自理能力。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按照军检标准执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限色弱、色盲,左右眼裸视视力不得为零。

14.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图片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