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七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学校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条 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学校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办法,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分,1分,1分,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须参加复审、复查,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子信息工程)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格拉斯哥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士学位证书。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在本科一批次招生且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六条 软件工程专业(下设8个方向:信息工程、软件技术、大型主机、嵌入式系统、网络安全工程、信息获取与控制、工业产品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工程、数字动漫)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在本科一批次招生。
第十七条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按学院大类招生,学生完成大类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政策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2014年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每人60000元/学年,软件工程专业每人9800元/学年,其它理科专业每人4900元/学年,文科专业4400元/学年。
奖学金设置
1.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特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其金额分别为: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1500元/人,三等奖8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学校根据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激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根据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4.人民奖学金
为了鼓励广大学生以学为主、全面成才,设立人民奖学金,其奖项设置为特等奖3000元/人,一等奖15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
5.国防奖学金
为鼓励和资助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国防生而设立的国家义务性奖学金,普通学生通过高考招收或在校选拔方式可成为国防生,即享受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防生毕业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
6.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多种专项奖学金,目前,我校设有“腾讯科技卓越”、“京东方”“三星”、“华润微电子”、“中国航天CASC”等10多项专项奖学金,获奖学生将获得1000~6000元的奖学金。
7.成电杰出学生
该荣誉是我校授予本科生个人的最高荣誉,用于表彰奖励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等诸方面表现突出,模范带头作用好,得到广泛一致好评的学生,同时获得5000元的奖励。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到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时间最长为10年(毕业后六年内还清),在校期间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负担。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国银行经办,新生在入学报到后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办理。学生申请时需要提供乡、镇、街道一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据的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文件精神,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
2.专项助学金
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多种专项助学金,目前,我校设有“TCL移动通信”、“富士通”、“肯德基曙光基金”、“携程阳光”、“安捷伦”等10多项专项助学金,获奖学生将获得1000~5000元的助学金。
三、勤工助学
我校目前在校内各部门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另外还有很多临时性的勤工俭学机会。工作种类包括图书馆服务、网站建设、学生助理、新闻采访等,每月可以得到100-300元的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录用。
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