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汕头大学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有关省(区、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各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在各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的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三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出档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高考总分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市)规定的排位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在排位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文艺特长生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在处理江苏省出档考生分数和等级的关系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
第十四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出档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出档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两门选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B级,必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C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第十六条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是:符合上级规定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且非色盲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广东省除外)的情况下,根据其志愿并按照生源省(区、市)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考生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类)的出档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江苏省艺术类(美术类)出档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则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加分及照顾政策遵循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对各省(区、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二十条 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和各有关招生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2014级学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医学类专业5760元,其他按不同专业分别为4560、5160元,具体见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900--1200元。
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和交换生计划等丰富的奖学金项目,每年奖学、助学金额超过1700万,8100多人次获奖。
汕头大学奖学金、贷学金设置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一览表
新生奖励
优秀新生奖学金(医学类另定)
一等奖20000;
二等奖5000
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被录取后按规定时间入学报到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新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提出申请:
1、高考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区)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0分(含30分)以上。
2、在高中阶段,参加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创新大赛、科学与工程大奖赛、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等全国或国际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
3、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
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优秀外省女生奖励计划
5000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广东生源,高考原始分超过考生所在省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的分值在该省被录取新生中名列前茅的女生。
注:优秀新生奖学金需由学生自行申请,评选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面试情况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25名;优秀外省女生奖励计划不需学生申请,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使用计划及评选原则评选出25名;以上奖学金不可兼得。
在校生奖学助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医学类另定)
200 -5000
根据学业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每学年评定一次。
国家奖学金
8000
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
1000 –3000
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3000–5000
用于奖励在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港澳及华侨优秀学生。
校友助学金
2500
由我校校友捐资设立的校友助学金,用于资助汕大贫困学生。
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
5000
在李嘉诚基金会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校自2003年开始设立由知名企业或个人捐助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
潘毓刚奖学金
2500
为鼓励更多优秀的学生报考汕头大学理学院,奖励在校的理学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汕头大学名誉教授、美国波士顿学院终身教授潘毓刚先生捐出人民币六万元,在汕头大学设立“潘毓刚奖学金”。
森德利化工奖学金
2500
由肇庆市森德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总经理、汕头大学理学院优秀毕业生陈肇汉和邱丽玲夫妇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的在校理学院学生。
化学系校友奖学金
2500
为鼓励更多优秀的学生报考汕头大学理学院化学系,激励在校的化学系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理学院化学系热心校友倡议设立汕头大学化学系校友奖学金,用于奖励理学院化学系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每年奖励20名(其中8名用于奖励一年级学生)。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工商管理、艺术设计、法学、临床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广播电视新闻学),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教育部(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教育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广东省名牌专业4个(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工商管理),广东省重点专业2个(临床医学、土木工程),开设七年制本硕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