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广东

重点学科 : 2 个

类别 : 体育

硕士点数 : 5 个

隶属 : 体育

博士点数 : 0 个

(1)录取原则
  拟录取名单将报至考生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及国家体育总局备案,我院按备案批复后的录取名册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并请各省、市(区)、地、县招生办按各省规定方法将考生个人档案转至我院招生办。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根据我院专业或专项的设置需求,先录取具备免试资格考生;再录取线上健将级(或武英级)及一级运动员考生以及获得全国性比赛前六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的二级运动员考生;最后录取线上其他二级运动员考生。
同等级考生在文化考试总分(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体综合分(文体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总分×70%+文化考试总分×30%)分专项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体综合分相同者,以其体育专项成绩较好者优先录取。
(2)“单招”与“普招”不可兼录
  参加我院“单招”考试的考生,仍可兼报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普通高考),可报考我院其它专业或其它院校。按有关录取规定,若被我院“单招”提前录取,则考生自动放弃“普招”录取资格。
  (3)杜绝资质作假
我院招生、纪检部门在考生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的各环节,对考生证件与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我院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入学后开除学籍,并将作假单位及个人通报考生所在省有关管理部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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