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 智、 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1.2。
3、专业确定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学科成绩确定专业。
4、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
5、按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均一视同仁。
6、艺体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之和排序投档。
7、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9、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市招办、学校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