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录取。
第十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实际高考分数,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分配专业。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优秀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除飞行技术专业和国防生外)。
第十六条 报考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总成绩(我校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成绩)文理科统一排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高至低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艺术设计、飞行技术专业和国防生各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德语专业要求英语或德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新高考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方案。其中: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为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为A;文科一门限选历史且等级为A,另一门不限且等级为A。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详见我校在当地公布的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港澳台招生等招生计划,以及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第二十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国防生按军队体检要求。
学费
一、艺术设计专业(10000元/年)
二、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年5000元,第三、四年15000元)
三、金融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法学、经济学专业(5000元/年)
四、其他专业(5500元/年)
奖学金设置
优秀新生奖学金条例
为了提高生源质量,鼓励成绩优异学生报考我校,培养更多的拔尖人才,我校从1994年开始每年出资65万元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以奖励入学新生中成绩突出者。
一、奖励等级及奖励金额
特等奖 10000元
一等奖 4000元
二等奖 2000元
二、奖励条件
1.特等奖
全体新生成绩总排队的前 6 名(不同地区考生若高考题目或分数标准不一样,进行成绩折合后排名)。
2.一等奖
(1)在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考分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前30名者;
(2)在校优秀生选拔考试中名列前30名者。
3.二等奖
(1)在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考分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前31—100名者;
(2)在校优秀生选拔考试中名列第31名以后的优秀生(每年选拔优秀生150名左右)。
(3)在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体育成绩达到运动健将标准者。
三、凡经选拔进入高等工程学院和华罗庚班,并坚持在理科试验班中学习的优秀新生均可获得2000—4000元的奖学金。
本科学生奖学金一览表
奖学金名称 设奖单位 奖励对象 最高奖励金额 奖金总额
国家奖学金 中央政府 优秀学生 8000元 约200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政府 优秀经济困难学生 5000元 223万元
金质奖章 学校 奖励优秀拔尖人才 20000元奖学基金 20万元
优秀奖学金 学校 优秀学生 2000元 200万元
新生优秀奖学金 李铮女士 新生优秀生 10000元
新生优秀奖学金 学校 新生优秀生 4000元 70万元
宏志奖学金 校友会 优秀经济困难学生 3000元 约5万元
飞行试验奖学金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优秀学生 1000元 2万元
西飞奖学金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优秀学生 4000元 约2万元
CASC奖学金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优秀学生 10000元 10万元
中航技奖学金 中航国际、中航技 相关专业优秀学生 10000元 10万元
宝钢教育奖 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 优秀学生 10000元 5万元
航天科工(CASIC)奖学金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优秀学生 10000元 10万元
中航一飞院奖学金 中航一飞院 相关专业优秀学生 4000元 2万元
三星奖学金 三星集团 相关专业 5000元 约10万元
曾宪梓奖学金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 优秀经济困难学生 3600元 约20万元
光华奖学金 光华教育基金会 优秀学生 1000元 约10万元
台湾学生奖学金 教育部 相关专业 4000元 2万元
港澳及华侨奖学金 教育部 相关专业 4000元 约5万元
Airbus奖学金 空中客车公司 相关专业优秀学生 4000元 15万元
新加坡科技工程奖学金 新加坡科技工程 相关专业优秀学生 5000元 约10万元
SMC奖学金 北京SMC教育基金会 相关专业优秀学生 6000元 10万元
新华都奖学金 新华都慈善基金会 优秀学生 3000元 约10万元
国防就业奖学金 学校 优秀毕业生 1000元
国防科技奖学金 中央政府 相关专业学生 10000元
大飞机奖学金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优秀毕业生 10000元
北航—星网宇达奖学金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专业优秀学生 10000元 10万元
安美特奖学金 安美特化学有限公司 材料腐蚀与防护专业学生 3000元 1万元
621奖学金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 3000元 约2万元
立中奖学金 河北立中集团 材料学院学生 4000元 约5万元
京磁奖学金 北京京磁强磁材料有限公司 材料学院优秀本科经济困难学生 3000元 10万元
ppg奖学金 天津ppg有限公司 材料学院学生 5000元 2.5万元
九州奖学金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 2000元 2万元
中锐识华奖学金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大二、大三学生 2000元 1万元
黎明奖学金 中航工业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 10000元 4万元
航空航天教育科研奖学金 航空航天科学基金会 航空科学学院学生 2000元 2万元
巴西航空工业公司奖学金 巴西(中国)飞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航空学院科技创新成绩优秀本科生 5000元 5万元
黎明奖学金 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航空学院优秀本科生、研究生 4000元 2万元
航宇救生奖学金 中航工业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 航空学院优秀本科生 4000元 1万元
沈飞奖学金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航空学院优秀本科生 4000元 1万元
金拓奖学金 山东金拓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航空学院人际环境与生命保障专业本科生 2000元 1万元
毅力奖学金 罗毅(航空学院校友) 航空学院工程力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 2000元 2万元
钱昌照—沈性元奖学金 钱昌照—沈性元 计算机专业学生、高等工程学院学生 1600元 约2万元
腾讯奖学金 腾讯公司 计算机专业学生 10000元 1万元
谷歌奖学金 谷歌公司 计算机专业学生 8000元 约2万元
贵宝奖学金 王贵宝所在93级330731班全体校友 机械学院学生 3000元 约1万元
董事会优秀奖学金 北航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和班集体 2000元 约5万元
董事会奖学金 北航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 3000元 6万元
乙真奖学金 校友孙姗姗资助 人文学院经济困难学生 1000元 1万元
志成冠军 广东志成冠军集团公司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 5000元 约10万元
杨为民奖学金 工程系统工程学院 工程系统工程学院学生 2500元 1万元
李锦记航天奖学金 李锦记集团、中国航天基金会 宇航学院学生 10000元 30万元
航天春晖奖学金 航天八院、上海航天控制技术公司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 3000元 约3万元
创新学习奖学金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学生 3000元 3万元
创新工作奖学金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学生 5000元 3万元
研究生助研计划奖学金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大三、大四高年级学生 40000元
高等工程学院本科生优秀奖学金 高等工程学院 高等工程学院学生 5000元 约20万元
中法工程师学院斯伦贝谢奖学金 斯伦贝谢公司 中法工程师学院学生 4000元 8万元
其他各类奖学金 约10万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北航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我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非常关心,在学生处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负责落实对他们的资助工作。我校鼓励学生逆境成才,并向学生及家长郑重承诺:决不让一名考入北航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目前,我校已建立、完善了“贷、奖、助、补、免”互为补充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人民日报》及其它多家新闻媒体都曾经报道了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贷,即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学费贷款、生活费贷款和住宿费贷款,根据国家统一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年/人,可以解决在校期间的所有学费和部分生活费、住宿费。国家对国家助学贷款给予信用方式申请及贴息50%的优惠,学生在毕业(包括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后四年内,按银行有关规定分期还款。所有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在学校的帮助下,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贷款时,需要出具身份证、到学校后的学生证、《困难情况说明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奖,即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获得奖学金来缓解经济困难,另外也可以申请获得专业奖学金。我们鼓励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通过获取奖学金来减轻经济压力。我校还有专门针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宏志助学金”,奖励那些“贫而有志,穷且益坚”的经济困难学生。
助,即资助性勤工俭学活动。学校利用假期时间,集中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到宿舍楼、保卫处、校园中心、图书馆等单位参加资助性勤工俭学活动,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一定的劳动来获得资助。
补,即一次性补助。学校可根据情况不定期为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补助,例如在每年春节前对新入学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路费补助,对家里遭受自然灾害的学生提供补助等。
免,即减免学杂费。学校可根据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学杂费。
我校还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允许那些无法准备好学费的新生暂缓交纳学费手续。开学以后,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上述“贷、奖、助、补、免”等不同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我校还积极向社会各界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资助,在校内大力倡导同学互助的风气,开展教职员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活动,每年都有部分经济困难学生受到香港工商协会、中国爱心工程委员会等社会团体、个人及校内单位、教师的资助。
为准确反映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报到时出具乡镇一级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盖章证明的“困难情况说明书”。
固体力学,流体力学,机械设计及理论,精密仪器及机械,材料学,导航制导与控制,计算机软件与理论,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