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规则
(一)文化课分数线: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根据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我院收到各省市招办《录取名册》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寄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凡2011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院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
华侨及港澳台新生学费同内地学生。外国留学生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人民币33000元。
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根据学校规定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可向学院申请奖助学金以及困难补助金。
奖助学金包括教育部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还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专业成绩突出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关于奖学金设立的详细情况,请访问中央音乐学院主页。
中央音乐学院作为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单学科高等学府,自建院以来已形成了体现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综合功能的,从附小、附中、大学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层次的完整音乐教育体系。现设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音乐教育系、声乐歌剧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交响乐学院、基础教育部、附属中小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音乐教育学院,以及设在教务处的古典吉他、手风琴和电子管风琴三个专业方向的直属学科等教学部门。此外,学院还设有集教学与科研为一体的音乐科技部,其中包括提琴制作研究中心、现代电子音乐中心、音乐治疗中心和嗓音研究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