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原则上录取以英语、日语、法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注意。
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凡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校将优先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加降分处理: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执行。例如河南省招生工作规定:凡各批次(除艺术、体育术科外)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考生,对其投档时可以加20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住宿情况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1)普通本科新生学费:文史类专业3400元/年,理工农科类专业3700元/年,专科新生学费:文史类专业3300元/年,理工农科类专业3600元/年,医药类专业4000元/年,艺术类专业4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各专业新生学费12000元/年。(2)最低住宿费500元/年。
第五章 奖学金设置情况
第十三条 学校采取多项优惠政策,吸引优秀生源,培育优秀人才,设有多项奖学金鼓励学习成绩优秀和科技活动突出的学生,对全校学生发放助学金,为特困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一款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第二款 学校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生/年,二等奖1000元/生/年。单项奖学金:凡在学习、体育、文学、艺术、宣传、见义勇为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经学校评定,均可获得单项奖学金(500-1000元)。
第三款 学期专业奖学金:分一等奖、二等奖、单项奖。具体金额视不同专业而定。
第四款 学校助学金:所有学生均享受学校助学金。
第五款 国家助学贷款;对特困生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款 企业奖学金:学校设有“华英”、“大用”、“后羿”、“华艾”等企业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设有农业科学系、林学系、水产科学系、茶学系、动物科学系、食品科学系、园艺系、生物技术系、管理科学系、规划与设计系、财经系、外语系、计算机科学系、旅游管理系、体育教学部、人文社科部、国际合作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共18个教学单位,设置有植物保护、林学、水产养殖学、茶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6个本科专业和园艺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物业管理、环境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商务英语、旅游管理等60多个专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