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湖南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语言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语言

博士点数 : 0 个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第十七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院招生网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http://www.hnnd.com.cn/zsj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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