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区)确定的分数线,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录取时,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5%调阅考生档案。 2.录取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进档考生所报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承认省级招生办关于对考生加分或降分的投档成绩,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3.相关专业单科录取成绩要求:英语、日语(旅游)、俄语(俄英双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分数不低于100分。 4.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环境设计、绘画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考生省统考成绩必须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吉林省: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其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3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5.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特殊教育学院招生录取原则: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特殊教育学院招生实行学校单独命题、单独录取,详见《2014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8.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成绩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文化课。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针灸推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应用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流管理(专升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专科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工商企业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解困助学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面达到学生总数的40%。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学费贷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自助”形式为主,困难补助等“他助”形式为辅的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
(1)设立特困生勤工助学岗位200个左右,每个岗位每月可得勤工助学补助100元;
(2)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免部分学费;
(3)学校积极争取社会资助,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会计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