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我校在当地的录取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合格证上不区分专业,所有艺术类专业通用,学生填报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2、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计算公式为:
①对外省考生:综合总分=专业校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②对湖北考生:综合总分=专业综合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3、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专业。由于我校合格证不区分专业,考生可在高考电子档案上填报多个专业,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4、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依此比例类推),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外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在所在省的前5名,湖北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5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不受此限制。
加分政策
我校对优录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在高考实际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优录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在高考实际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7.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生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体检复查费、公寓卧具费、实习劳保用品费、军训服装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具体详见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我校收费标准。
18.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向上,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建立了完善的奖励资助体系,主要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省政府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如宝钢奖学金、濮耐奖学金暨特困基金、北京首安奖学金等)、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困难补助(临时性)以及各学院设立的爱心基金。具体评奖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暂行办法》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9.凡被录取的特困学生,学校协助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现设置有15个举办本科教育的学院(部),69个本科专业。冶金工程、矿业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分别位列全国高校第6位、第7位。学校拥有冶金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和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2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8个专业学位类别;建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5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和省级重点(培育)一级学科(覆盖学校72个二级学科)。